第十章 立 案(第2/17页)

讲解完梁刚柯的案情之后,郭小成又把罗峰一案说给大家听,所有人才真正感受了一种压力在会议室挤压,令人喘不过气来。他们再次惊叹凶手的高超,他们从警以来,从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凶手。

杨局看了看大家问:“你们是不感到压力了?有没有信心找出证据,把凶手绳之以法啊?”

“有……”虽然大家都异口同声回答着,但有些人明显底气不足。

“大声点!”杨局重复一遍。

“有!”黄俊松的一声怒吼,似乎把天花板的灰尘都给震下来了。

杨局向黄俊松翘起一个大拇指:“大家一定要像黄俊松一样有信心,罗峰一案,他已经付出了很大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他放下手中的生意不管,无偿地为案子工作,连春节都没好过,导致他妻子严重抗议,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今天,我在此向大家表示,假如这起命案不破,我写辞职书向上级辞职!我不相信我们大家的智慧加起来不如凶手。”杨局说得铿锵有力义无反顾,他的精神感染了大家,坚定了大家的信心。

郭小成说:“近五个月来,我和黄俊松暗中调查走访,排除了十几个嫌疑人,最终把目标锁定在冯美月的身上,她有杀人动机,但找不到她的杀人证据。

“下面大家仔细分析一下案情,特别是梁刚柯一案,要如何着手?说说吧,像以往开案情分析会一样,想到什么说什么,然后综合主流意见,把侦察方向定下来。”

大家开始议论,很多警员开始抽烟,他们都有个习惯,一进入思考状态,必须抽烟,从远处看去,好像会议室起火了一样。

半小时后,郭小成再次叫大家说话。

黄俊松说:“我觉得可以把罗峰的案子先放到一边,把所有警力和精力集中放在6·4案子上,因为根据我这五个月来的调查,发现梁刚柯和罗峰的死可能是同一个凶手,要在罗峰的案子找出证据如大海捞针,6·4案就不同了,毕竟要用人把高速公路的警示牌和警示桩拿走,凶手在移动这两种东西时,一定会有车经过他的身边,目击他的作案过程……”

“如果那个路段有监控器就好了。”卢丽丽说。

“既非十字路口繁华街头,又非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哪来的监控录像呢?”肖良反驳说。

“我同意黄俊松所说的有目击者,上南成高速公路的高架桥入口离交警放置警示牌处近500米,这500米就算跑步的话,最少也得5分钟,到完成移动警示牌,然后等梁刚柯车子进入之后,又要把警示牌移回来,最少需要10分钟,甚至更长。”

“不对,如果凶手开车,或者骑摩托车的话只需一分钟,到完成移动警示牌只需两分钟,等梁刚柯车子进入右道,再把警示牌移到原地,整个过程只需5分钟,没有车子经过的话,就没有目击者。”

“如果合伙作案的话,先把一部大货车横着停在警示牌的前方,说车子坏了,那么就能拦住其它车进入高速公路,那么,另一个同伙就可以从容地完成移动警示牌。”

“不对,凶手是同伙作案,那么,他们总不可能把从成林县开往南江的那条路也给堵上吧?去路和来路的中间只隔一条50厘米宽60厘米高的隔离墙,一定会有目击者的。因为,只要有人走在高速公路上,每个驾驶员都会格外去注意的。”

“还有一个问题,断路前方20米处还有警示桩,梁刚柯怎么会看不见呢?除非他的车灯突然烧坏了,或者他严重醉酒。”

“尸检结果,梁刚柯的血液中只含轻微的酒精,不可能严重醉酒。”郭小成提醒大家。

“假如用高效的激光笔突然照射梁刚柯的眼睛,他会瞬间失明,从而造成他看不见前方的警示桩,这时他会下意识地踩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所以现场才会有刹车痕迹。”卢丽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