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艺术与认知(第3/17页)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雕塑相比绘画就要更受限一些。它利用艺术家对人形的把握表达他的存在观,但是这仅限于人形。(关于雕塑的方式方法,请参见《大理石中的形而上学》,作者是玛丽·安·舒尔斯[1],刊载于《客观主义者》杂志,1969年2—3月刊——原注。)

雕塑需要关注两种感官,视觉和触觉,所以雕塑限于表现一种与人的感知不同的三维图像:无色的三维体。雕塑在视觉上给观者提供抽象感官;但在触觉上,雕塑就全然是实体感官,于是雕塑便被限制于实体存在的范畴中。在众多雕塑中,唯有人形可以表现形而上学的内涵,至于动物雕塑和无机的静物,则很难表现任何东西。

就精神认识论而言,正是因为触觉在雕塑中是必需的元素,表面纹理才在雕塑中显得尤为重要,纹理几乎可以将伟大的雕塑家与平庸之辈区分开来。各位读者可以看看米罗的维纳斯[2],或者米开朗琪罗的名作圣母怜子雕像[3],皮肤柔软、润滑、怡人的弹性都在坚硬的大理石上体现了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雕塑几乎已经灭亡。它的黄金年代出现在古希腊,那个哲学意义上以人为中心的文明。当然,雕塑的复兴可能会随时发生,但它的未来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筑的未来。这两类艺术唇齿相依;雕塑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它的最有效作用之一就是在建筑中充当装饰。

我不想再涉及建筑的讨论——相信读者一定明白我希望你们参考哪本书。[4]

我们还要提提音乐。

音乐和其他艺术形式最根本的不同点就是音乐给人的感受好像与人正常的精神认识论过程相反。

其他的艺术形式都会创作一个实际的物品(即人的感官可以感知的事物,例如书或绘画),而后精神认识论过程便从对物体的感知进展到对其含义的概念化理解,再到对其基本价值观的评判,再到一种情感。所以其模式是:感知——概念化理解——评判——情感。

而音乐中涉及的模式则是:感知——情感——评判——概念化理解。

音乐给人的感受就好像它能够直达人的情感层面。

对于无论是关于存在还是关于美学的情感来说,对音乐反应中涉及的精神分析论过程都是自发的,故会被感受为一个单一的、瞬间的反应,快得令人还未来得及识别它的步骤。

不过(某种程度的)自我分析还是可以探究思维在倾听音乐时的工作方式的:它激发了一些潜意识内容——图像、行为、景象、实际或想象的经历——这一切杂乱无章地流动着,毫无方向可寻,短暂而随机,它们合并、变化、幻灭,好像梦一样。但是,实际上这种流体是具有选择性和一致性的:潜意识内容内含的情感和音乐表现的情感是相同的。

人在潜意识中(即暗中)知道他不能无缘无故地体会到一种情感。当音乐激发了一种情感状态,而又缺乏一个外部存在的受体,人的潜意识就会寻找一个内部的受体。这个过程很难用语言描述,不过可以用如下的句子大致勾勒出来:“如果……我会有这种感觉。”如果我在春日清晨的美丽花园里……如果我在一个金碧辉煌的舞厅中舞蹈……如果我看到了我的爱人……“如果……我会有这种感觉。”如果我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暴风雨搏斗……如果我在攀登悬崖峭壁……如果我面对着戒备森严的街垒……“如果……我会有这种感觉。”如果我在翻越那座山峰……如果我沐浴着明亮的阳光……如果我战胜了那片路障……就好像在不久的将来……

这个现象中有三个值得注意的方面:(1)它是由故意暂止人的意识思考,并交由情感引导而导致的;(2)潜意识内容之所以飘忽,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单一的图像可以总结音乐的含义,故思维需要寻找一系列图像,摸索它们的共同点,也就是摸索情感抽象概念;(3)情感抽象的过程,即用事物激发的情感来将其分类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形成人生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