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残雪与卡夫卡(第3/8页)

这种偏见也影响到对卡夫卡其他一些作品的阐释,最明显的是对《审判》的解读。流行的解释是:这是一场貌似庄严,实则荒唐无聊、蛮不讲理、无处申冤的“审判”,实际上是一次莫名其妙的谋杀;主人公约瑟夫·K尽管作了英勇的自我辩护和反抗,最后还是不明不白地成了黑暗制度的牺牲品。在中文版的《卡夫卡全集》(叶廷芳主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中,《审判》被译为《诉讼》,似乎也是这种社会学解释的体现。然而,残雪的艺术体验却使我们达到了另一种新的维度和层次,即把整个审判看作主人公自己对自己的审判(《诉讼》的译法杜绝了这种理解的道路)。她在《艰难的启蒙》一文中开宗明义就说:

“K被捕的那天早上就是他内心自审历程的开始”,“史无前例的自审以这种古怪的形式展开,世界变得陌生,一种新的理念逐步地主宰了他的行为,迫使他放弃现有的一切,脱胎换骨”。

K从最初的自认为无罪,自我感觉良好,到逐渐陷入绝望,警觉到自己身上深重的罪孽(不一定是宗教的“原罪”,而是一种生活态度,即把自己当罪人来拷问),最后心甘情愿地走向死亡并让自己的耻辱“长留人间”,以警醒世人(人生摆脱不了羞耻,应当知耻):这决不是什么对法西斯或任何外在迫害的控诉,而是描述了一个灵魂的挣扎、奋斗和彻悟。在这一过程中,充满了肮脏和污秽,灵魂的内部法庭遍地狼藉,恶毒和幸灾乐祸的笑声令人恐惧,形同儿戏的草率后面隐藏着阴谋。这是因为,这里不是上帝的光明正大的法庭,而是一个罪人……自己审判自己。罪人审判罪人,必然会显得可笑,暧昧;但它本质上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甚至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严肃的事情。真正可笑的是被告那一本正经的自我辩护,当然这种自我辩护出自生命的本能,是每个热爱生命的人都必定要积极投入的;但它缺乏自我意识。不过反过来看,正是这种生命本能在促使审判一步步向纵深发展,因为这种本能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没有犯罪,就没有对罪行的审判;而没有在自我辩护中的进一步犯罪(自我辩护本身就是一种罪,即狂妄自傲),就没有对更深层次的罪行的进一步揭露。所以从形式上说,法律高高在上,铁面无情,不为罪行所动摇;但从过程上看,“法律为罪行所吸引。”,也就是为生命所吸引。法为人的自由意志留下了充分的余地,正如神父所说的:“你来,它就接待你,你去,它也不留你”。但生命的一切可歌可泣的努力奋斗,如果没有自审,都将是可笑的。然而,自审将使人的生命充满沉重的忏悔和羞愧,它是否会窒息生命的灿烂光辉呢?是否会使人觉得生和死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甚至宁可平静地(像K一样)接受死亡呢?这就是卡夫卡的问题,也是残雪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城堡》中给出了另一种回答。

“城堡”是什么?城堡是生命的目的。人类的一切生命活动都隶属于它,它本身却隐藏在神秘的迷雾中。残雪写道:

与城堡那坚不可摧、充满了理想光芒的所在相对照,村子里的日常生活显得是那样的犹疑不定,举步维艰,没有轮廓。混沌的浓雾侵蚀了所有的规则,一切都化为模棱两可。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理想(克拉姆及与城堡有关的一切)在我们心中,神秘的、至高无上的城堡意志在我们的灵魂里……而城堡是什么呢?似乎是一种虚无,一个抽象的所在,一个幻影,谁也说不清它是什么。

奇怪的是它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并且主宰着村子里的一切日常生活,在村里的每一个人身上体现出它那纯粹的、不可逆转的意志。K对自身的一切都是怀疑的、没有把握的,唯独对城堡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理想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