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蕾上的乡愁(第2/3页)

许多年以来,我像米兰昆德拉所说那样――从一个酒杯走向下一个酒杯――似乎已经尝遍了生活食色。贫困童年时垫下的野蕨村蔬,仿佛一直耿耿于怀未能被尘世的珍肴所消化,且固执地在我飘浮失重之际,提醒着我的味觉。也许正是那些古老的养分,一直支撑着我的身心,使我在怀乡的饥饿时分,要不断地反刍这些隔年的粮食。

不黄不足以平民愤

话说公元前720年的古希腊奥运会,人类尚未发明正式短裤(注:人类女式内裤的历史迄今不足300年),运动员上场只好扎一个兜裆布。一位唤作奥耳西波的爷,跑着就跑丢了,人们看见他象腰缠钟摆一样,顿时哄堂大笑。但他却坚持到终点,所有的人皆为之感动并从中发现人体巨大的美――从此,古代奥运会皆统一裸体比赛。

现代奥运会却穿上了裤子,而且最初女游泳运动员还必须穿湿重达30磅的连衣裤参赛――这就是所谓文明进化的重负。

20世纪中下叶,似乎全球许多地区皆开始了一场性觉醒运动。比基尼像原子弹一样诞生,我们终于可以坐在电视机前,一边看女子沙滩排球的前仆后滚,一边看她们悄悄从短裤内抠沙的奇妙风景了――这真是人类自娱自乐的一道声色大餐啊!

从以上故事破题,是想藉此谈谈我们本期《黄客》的主题――饮食男女。

这个现在近乎敏感的话题,其实我们的老祖宗却看得比我们明白。“食色,性也”,“好色之心,人皆有之”,“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说的都是这个理――人类与生俱来皆有对于色情的一点享乐奢望。这虽然是人的劣根,但也正是人的可爱之处。

但男女之防,由来已久,且中西皆然。把“色情”这一正常的人类欲求,贴上“黄色”的标签,并加以扫之限之,应该也算是西洋的发明。英国在1894年创刊的《黄杂志》,以及企鹅出版社推出的一套黄色封面的小说丛书,因其内容多涉两性,而被媒体嘲之为“黄色读物”。从此,黄色即等于色情,色情则视同罪恶,以至于我国政府发展出“扫黄办”这一机构,实在又是人类文明衍生的一道奇怪景观。

许多年来,文艺作品一旦被冠以“黄色”,后果则众所周知,但关于“黄色”的法律界定,却几乎从来模糊。只要某部门某领导稍觉面红发潮,即可定案,你要找谁翻案,竟也找不到适用律条辩诬――对一个文明法制国家来说,这就显得荒诞了。

还得要说美国人聪明,他们最先意识到这一模糊领域所造成的对人民的不公,于是决定修订司法解释。一群健康男女在一起研讨,比照自身的人性诉求,得出一致结论――淫秽为罪,色情非罪。这一界定可谓人类文明的又一伟大进步,它保证了广大正常成年男女的合法权利。就像伟大的“橡胶小雨伞”的发明一样,成为人民业余嗜好的法律安全套。于是,《花花公子》可以行销世界并成为支柱产业,三级片可以带动电影工业,红灯区可以成为多数文明国家的旅游胜地。这不是说洋人比咱更憋不住,如不开放他的人民就要“揭竿”而起,实在是因为所有的法理都必须顺乎“天道人心”,非此那就是“恶法”。

事情进化到此尚未完。前些年美国又出了个坏人,名叫拉里-弗林特。他来自底层,三代贫民,根红苗正,仇视资产阶级————跟咱们的阶级立场一致。他认为《花花公子》只满足了中资产阶级的审美愉悦,而广大劳动人民却缺乏此类精神粮食——-你国家不能厚此薄彼呀。于是他办了个所谓蓝领色情杂志《娼妓》。既然读者定位是为工农兵服务,难免活儿就得糙一些,文图也得往延座讲话路子上走。于是市场奇好,却舆论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