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2013年,致青春(第2/5页)

老板还真是下了狠心放辣椒,胡桃没吃两口,就眼泪汪汪,一听雪碧没两口就喝空了。

“你慢点成不?”林向屿一脸的看不下去。

“好久没吃辣,吃不动了。”

“我再给你买瓶水去。”

林向屿扯下一次性塑料手套,又去买了几罐汽水。回来的时候,一阵冷风吹过,林向屿跺了跺脚,胡桃吃掉一只虾,抬起头问他:“怎么今天想着吃这个?”

林向屿用纸巾擦了擦嘴,回答道:“就突然想起了。”

胡桃点点头,两个人同时沉默。不一会儿,晚饭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林向屿顿了顿,还是开口道:“你今天晚上有空吗?”

胡桃原本想借口有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点点头:“怎么?”

“既然正好碰到,陪我去挑个东西吧。”

胡桃忽然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心里惴惴不安,还是开口问:“什么东西?”

“……求婚戒指。”

2.

钻戒代表爱情,蒂凡尼代表美好和希望,所以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梦想能有一枚蒂凡尼的钻戒。

钻戒款式太多,陈列在橱柜里琳琅满目。林向屿让胡桃参考,她也犯了难,最后两个人达成共识,无论如何,挑钻大的那枚总是不会错的。

“要怎么求婚想好了吗?”胡桃问。

林向屿如实回答:“没有。”

胡桃冲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你呢?”林向屿反问,“有想过有一天结婚的情景吗?”

胡桃笑了笑:“我不会结婚的。”

林向屿垂下眼帘:“你还在等那个人,是吗?”

“是啊,”胡桃耸了耸肩,看着远方,“最好的爱,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除了他,我再也没有办法爱上别的什么人了。”

林向屿没有说话。满室灯光,冷冷地刺着眼。

最后林向屿选中了一款,三克拉的钻戒,款式简单大方。胡桃以前同程可欣比过,她们的手指差不多粗细。她试了试,没有问题。

“如果尺寸不对,可以来换的。”导购小姐笑吟吟地说,生怕错过了生意。

胡桃有些出神地看着那枚钻戒,脑海里想起不久前自己跟白冬远说的话。

“没有办法,我们都长大了。总有一天会成家立业,有了小孩,每天烦恼的事就不再是考试成绩或者又长了青春痘,而是买房、买车、孩子该不该上辅导班……再深的情谊,也抵不过时间。”

命运真是不公平,她用尽一生想要追寻的人,许然然为之付出生命的人,顾岑放声大哭也没有办法在一起的人,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十年前那个羞红了脸,扯着自己衣角低声说“怎么办,我大概,有点喜欢林向屿”的程可欣。

距离他们的十八岁,已经这么多年了。

林向屿生命中的四个女子,许然然是春,温柔动人;顾岑是夏,热烈短暂;程可欣是秋,硕果累累;而她,她是白雪漫漫的冬,旷日持久,却无人想要为冬停下脚步。

而她却一生都活在这样的寒冬里,举目四望,天地寂寥。

命运再一次把他推向别人,连胡桃都能感觉到这是最后一次了。

在林向屿纷繁而漫长的感情线上,自始至终,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点。

有些问题,没有答案,便永远不必问。

林向屿拿出卡交给导购小姐,回过头却发现胡桃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绕过店里巨大的玻璃柱,才看到她在另一侧,一边捋头发一边在选项链。

林向屿笑着走过去,问她:“有喜欢的吗?”

“没有,随便看看。”

林向屿探头看了看导购小姐摆在胡桃面前的项链,最经典的那款心形项链,两颗心重叠在一起,他说:“挺好看的。”

“嗯,”胡桃回答,“但是买了也用不上。”

林向屿朝她脖子上望过去,胡桃从衣领里拿出一个锦袋,是他当年出国前在峨眉山顶为她求的护身符。林向屿一愣:“你还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