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第3/7页)

周珩犹豫了一下,接过来,一口咬下去:“现在没什么了。”

胡桃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周珩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走在她旁边陪着她,把冰淇淋带给齐悦和项洁洁。

项洁洁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涌起来,她说:“胡桃,我们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吗?”

胡桃不去KTV,这是寝室里大家都知道的规矩。倒也没有别的原因,胡桃不喜欢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让她想起林向屿。

“不去了,”胡桃果然这么说,“你们慢慢玩。”

项洁洁和齐悦拼命给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倒是笑着给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让我送你回去。”

胡桃摆手:“不用,我没怎么喝酒,清醒着,自己打个车就回去了。”

“走吧,”周珩坚持说,他看着胡桃的眼睛,说,“最后一次了。”

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刚刚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妥协道:“那就麻烦你了。”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这样并肩走在路上,他们还在读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们联手,请君入瓮。那时候他们两人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以为胡桃死皮赖脸地追着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周珩忽然开口同她聊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胡桃点点头,“我们两个学院打球,我还记得你穿的球衣,10号,对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还记得啊。”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却继续说了下去:“其实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胡桃“哎”了一声。

“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高中的时候,我那时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妈吵架,一怒之下买了机票去C城。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哥们儿在那里读书,我打他电话,打不通,就去他学校里找他。”

胡桃停下脚步,和周珩面对面站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站在邮筒边,低着头在读信。”

周珩说完,打开钱包拿出一张拍立得递给胡桃。

胡桃接过来,看到穿着浅蓝色衬衫长裙的自己,站在邮筒旁,头发垂下来大半,没有阳光,天气是大雨滂沱前的阴霾,却更衬托出她侧脸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着把照片还给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是林向屿从北京寄过来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钢笔龙飞凤舞地写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胡桃,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胡桃抬起头看周珩。

这世间,有无数种爱情的形态。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怎么会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学校老旧的围墙边,看到了一个男孩,怦然心动。一生就此改写。

周珩没有等到胡桃的回答,六月的夏夜里,蝉鸣不停歇,他玉树临风地站着,目光沉沉,说:“有一件事,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要告诉你。”

胡桃停下来,说:“你不必说了,我……”

“每一次在学校里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多看你一眼,然后又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也没什么不同。就算是漂亮,世界上比你漂亮的人也多得很……可是,偏偏是你,让我惦记了好多年,一直惦记着,久了,好像就成了魔障。”

胡桃认真地看着眼前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很黑,有一点点长了,他的眼睛很好看,狭长的丹凤眼,他穿着黑色的T恤,白色的鞋,他生得漂亮,天生带着风流。

胡桃欲言又止,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周珩认真地回答:“喜欢你的孤独。”

第一次,有人向胡桃告白,说让我心动的,并不是你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