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04年,我的爱(第2/7页)

胡桃抿嘴笑:“怎么,不是男生就不能喜欢我了?”

“不是不是,”可欣急忙摆手解释,“我是说,我会送你巧克力,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保护你,把最好的都给你。”

“有我们的林大帅哥在,你怎么舍得把最好的给我?”胡桃揶揄她。

程可欣被胡桃说中了心事,红着脸害羞地拉了拉胡桃的校服衣袖,把手指放在嘴唇前比了一个“嘘”,急急忙忙向四周打量,生怕被人听到了。

胡桃被她逗乐:“我觉得你在考虑世界末日之前还是专心做完这份英语卷子吧。”

“英语差才能证明我爱国啊!”

“谁稀罕你证明?”胡桃撇嘴,“你啊,还是多做对两道,才能证明你爱你爸妈。”

提到她的父母,可欣就泄气了,她知道自己的成绩让他们很操心,便抓起笔铺开英语卷子做起来。

“哎,胡桃,这道题选什么?”

女生细细的声音传来:“这个是Therebe句型,就近原则,所以你要看后面这个名词……”

没多久,下课铃响了。这是周一的第二节课,紧跟着就是一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女生们赶紧跑到厕所里换上校服,像胡桃这样懒点的,直接躲在桌子下面,和程可欣互相挡挡就行了。

换完衣服,胡桃从书包里摸出小梳子,刮了两下自己的刘海。

程可欣很兴奋,推了推胡桃:“胡桃!加油!”

胡桃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这是她和林向屿相识的第五年。

这五年里,他们从初中毕业,顺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从原本的校友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同班同学。新的学校里,胡桃和林向屿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一中的直升生很少,再加上大家都长大变得懂事,没有人记得他和她曾经遭受非议的过去。

新的班级里,同学们都很喜欢胡桃,人又漂亮成绩又好,当之无愧的女神,而林向屿更是一跃成为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

升旗仪式上有一个诗歌朗诵节目,每个年级轮流表演。胡桃和林向屿是他们这一级的代表。两个人往台上一站,就是万丈光芒。

这一次,他们选的是舒婷的《致橡树》,林向屿将胡桃朗读部分的中文翻译成英文。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诗在信纸上工工整整地誊了一遍。可是她刚刚走到话筒前,却被线给绊住了,她一个趔趄,手里的稿子慢悠悠地飘到了台下。

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对着话筒大眼瞪小眼,声音都堵在喉咙里,紧张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这时候,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顺势拿起话筒:“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缘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男生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明朗,让人怦然心动。他穿着熨烫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衬衫,扣子解开两颗,能看到锁骨。

然后他把话筒递给胡桃,胡桃下意识张口就来:“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诗,林向屿把话筒收回来,用英文翻译:“IfIloveyou…”

林向屿的祖上是个败家子,一朝散尽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着挖煤矿,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听说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你们这儿最贵的拿出来。”

标准的电影台词,引得众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文化,小学都没上过几天,林向屿的爹对他很是用心,从小就给他重金聘请外籍老师,教他三门外语,励志将自己的儿子培育成才。

林向屿却天天插科打诨,变着法子地偷懒,在他爹面前,一张嘴就是标准的“Chglish(中式英文)”,只有胡桃才知道,他其实能讲一口流利的英式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