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纽约纽约#(第2/4页)

车载音响好像放到了一首什么歌,于瘾骂了一声英文,就突然从兜里摸出了一对好携带的airpods,一下探过身来就将这耳机的其中一只挂上了钟辞的右耳,又将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温热的呼吸柔柔地扫在钟辞颈侧。

对接成功的瞬间,另一首歌就从耳机里流出来,钟辞垂眼去看,对上了于瘾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皱起,搭上了钟辞的肩,又轻轻在他耳边开口说,“司机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样烂,别听,听他的歌耳朵痛。”

似乎于瘾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气,他也能够因为把2pac奉为英雄就决定不理智地抵制对头Biggie的全部,甚至还会抱有“一定是他谋杀了tupac”的念头。

他可一点儿也不像个纽约人,钟辞都会觉得他如果不在SVA念书的话一定会搬到西海岸去。钟辞记得于瘾在一个采访里讲过不喜欢纽约,在这座城市里,当他作为一个人耗尽生命经历的起起落落,原来对于这座冷酷的城市却什么也算不上,一丝涟漪也没法荡得出来,这让他感到自己无比渺小。话罢他又自负地朝摄像机扬了扬眉,说他应该天生伟大。

过了很久钟辞才知道,原来在那晚于瘾无心慷慨赠给他的那首歌是2pac的Do For Love。所以无论他在哪里,不属于他的成都或是令他陌生的泉州,只要听见这一首歌他就总能想起今年七月十一的纽约,想起这一个不停失重的曼哈顿璀璨夜晚。

于瘾没有回答钟辞的问题,要去哪儿?谁知道他到底要去哪儿。他靠在车窗上,并不太想讲话。其实这几天他心情都不太好,糟心事太多。确切地说,他的心情是从刚刚过去的这一个小时才稍微缓解了几分,大概是因为这一次演出他唱了国内风评不太好的以往作品,还有就是竟然在纽约见到了那个神奇的小文身师。

钟辞很不一样。原来于瘾还以为他只是在当时的纹身工作室里看起来不太合群,可把他扔进人群里他却还是能落落地显出来,似乎就有什么莫名磁场将他和周遭一切隔绝开来,所以当于瘾从后台落跑出来的那一瞬间就瞧清了钟辞晕在路灯下的颀长身影,脸侧的红枫漂亮非常。

没想到的是,就因为于瘾上车的那声暗骂,坐在前面的那位热血司机就彻底跳了脚,于瘾自然也不是爱息事宁人的角色,两个人就在车上吵了起来,大概就神经兮兮地围绕一些匪帮过节和东西海岸厂牌beef的问题反复拉锯,最后导致他和钟辞被司机随便扔到了一个街口。

开走前司机还扔下一句咆哮,大概意思是“要是带了枪我肯定把你崩了”,结果于瘾竟然笑了起来,大笑的那一种,他对钟辞说那大爷还真以为自己混帮派的吗,开个枪的后坐力都能把他骨质疏松的手腕震骨折。

太少见了,不专心挣钱的纽约人。于瘾又说,上帝带着热血和他同在。

钟辞一点儿没生气什么的,反而觉得有个这样的经历还蛮有趣的。他茫然地望了望四周,只觉得自己被两岸的大厦给彻底挟住了。

于瘾见他露出的零星迷茫表情,“我们在华尔街。”

他又走上前指了指对面最高的楼,金色隐隐从里面漫出来:“川普大厦。”

钟辞的模样似乎有些局促,仓皇地点了点头,一个人在前面走得飞快,靴子踩的地砖哒哒响。

“要带我去哪儿?”于瘾扬扬地在身后开口。

钟辞的步子顿了顿,却没有回头,又听见于瘾开口说,语气很甜:“你走好快,是不是想抢了我的耳机直接跑了。”

被他一说钟辞才意识到于瘾的耳机还挂在他耳朵上呢,他通红着脸把耳机摘下来递还给了于瘾,于瘾结果却没有看他,眼睛就黏在了身侧的那家店,白光把他的眼睛淬得很亮,更像小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