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3/61页)

亲爱的克莱尔,请您放心,我并不比您少关心这对不幸的人儿的命运,我这并非出于同情,那只是一种软弱的表现,而是出于对正义和秩序的尊重,正义与秩序要求每一个人都处于对自己和对社会都有益的地位。这两个高尚的人是大自然让他们互为对方而生的,因此,他们必须在亲密的结合之中,在幸福的怀抱之中,才能自由地发挥他们的能力和长处,以便以他们的榜样光照大地。为什么要让一种荒谬的偏见来改变永恒的方向,来扰乱有思想的人们的和谐呢?为什么要让一个凶蛮父亲的虚荣心,这样横蛮地去避挡他们的爱之光芒呢?为什么要让这种虚荣心使得两个为了帮助他人解除痛苦才降临人世温柔和善的人自己倒痛苦悲伤起来了呢?夫妻关系不是最自由也最神圣的保障吗?是的,凡是妨碍它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凡是包办代替或者破坏这种关系的父亲都是暴君。这种大自然赋予的纯洁的结合既不受制于君权也不受制于父权,它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因为上帝知道如何指导人心,并且,在命令他们结合时,要求他们彼此相亲相爱[2]。

不顾性情是否相契相合,只看公众舆论,这有什么意义?财产的不同和门第的差异在婚后就显不出来了,对幸福与否并不产生影响,但是性格和脾气的不同却是永远存在的,由此还会造成夫妻间的幸福或不幸。一个完全以爱情为择偶标准的年轻人是选择不好配偶的,而一个以舆论为嫁女择婿标准的家长则更选不好女婿。若是女儿缺少理智或经验,无法判断男方的人品和才智,无疑一位好父亲就该帮她一把,他的权利,甚至他的义务就是要对他的女儿说:“女儿呀,这是个诚实的人,或是个骗子;这是个有理智的人,或是个狂人。”这才是一个做父亲应该说的,其他的则完全应由他的女儿去判断。暴虐的父亲们高喊,“这么一来,社会秩序就乱了套了,”但其实正是他们在扰乱着社会的秩序。社会地位的高低是根据才能来判断的,而两个人的相爱应由他们自己去选择,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秩序;以出身或财富去判断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对这些人我们应当鄙夷不屑,严加惩处。

人们应当群起而攻之,使这些错误得以矫正;反对暴力,维护秩序是人的天职。如果我能不顾一位老者的无理反对,使这两个情人结合在一起的话,您尽管放心,我一定会尽力促成这天作之合,不管别人赞同与否。

亲爱的克莱尔,您比朱丽幸福,您有一位不自以为比您更懂得如何去追求幸福的父亲。他之所以让您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也许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有远见,也不是因为他过分地宠爱您。不过,如果效果好,让您自由选择,您又何必费心乏力地去想他为什么这么做呢?您若是不滥用他赋予您的自由的话,您二十来岁所做出的选择很可能会得到您那位开明父亲的赞同的。您心中充满的唯有友谊,所以很少有心思去想到火热的爱情,您把一切都留待婚后去弥补了。您更像是个朋友而非恋人,即使您不是一个最温柔的妻子,您也将是最贤惠的女人,而且,通过理智形成的这种结合,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更加甜蜜,并同理智一样地长久持续下去。心灵的冲动是盲目的,但又是无法压抑得住的,硬要对抗它,则会导致自身的灭亡。经过理智考虑而结合的又没有遭到阻挠或偏见作梗的人,是幸福的人。如果不是遇到一个顽固父亲的无端阻挠,我们的那两个情人本来也会是幸福的一对的。尽管有这么一位顽固的父亲,如若他俩中有一个人给出出主意的话,他俩本来也就结成美满姻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