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第2/3页)



  我可能从小就懒得为写东西费脑筋,以前我父亲逼着我写日记时,我对他恨之入骨,不知道怎么才能报复他了,就经常把他写的东西藏起来,让他找不到,干着急。总要等到过几天,他不需要的时候,那些东西才会突然出现在他桌子上最显眼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是我藏的,家里就三个人,我妈妈肯定不会藏他的东西,那就只能是我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觉得自己做得很巧妙,以为他肯定不知道是我藏的,也许那时候觉得全世界人的智力都跟我差不多。

  我父母是很娇惯我的,他们后来也就不怎么逼我了。但等我长大之后,好像有点一事无成,琴棋书画什么都学了一下,但什么都半途而废了,没有一技之长,也没见在文学上有什么建树,搞得他们很内疚,觉得是他们的娇惯害了我,没把我培养成材。

  好在我自己不着急,没一技之长就没一技之长,反正我的生活也不会因为我会跳芭蕾舞或者会弹钢琴就发生什么本质性的变化。而且黄颜也是个胸无大志的家伙,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什么都学学,什么都不精的人。我们两个胸无大志的人凑到了一起,当然就益发胸无大志了,只想有足够的钱过日子就行了,然后就做做自己想做的事,看看自己想看的书,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为艾园的知傻们码故事就是我目前想做的事,没有什么远大目标,没有什么高尚动机,只是因为有那么多知傻跑来看我码的故事,也因为那些网友愿意把自己的故事拿出来分享,辛辛苦苦写出故事梗概,时时刻刻忍受我的拷问,说不定还要挨西红柿砸。

  每天晚上,跟黄米疯够了,把他喂饱睡着了,我就打开电脑码字。儿子在身边熟睡,用太奶奶的话说,就是睡得“鼾是鼾,屁是屁”的;黄颜有时在旁边干活,有时从学校打电话回来,两个人都是夹着个电话,手还在电脑上打字;奶奶和太奶奶要么已经睡了,要么在看电视;我码着字,就有一种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感觉,就很感谢提供故事的人、看故事的人、支持我码故事的人。

  这个题目是我临时凑的,因为谭维没为他的故事想好一个题目,我想了几天也没想到什么好题目,有点郁闷。我对故事的题目挺重视的,总觉得题目要起到统领全文的作用。一个故事,中心不中心没什么,但一定要“扣题”,所以故事的题目对我来说是个大事,拖了一段时间才写,就是因为我那时没想到一个好题目。

  我写的几个故事,真正由我自己确定题目的,只有。是四人联手,是SAMBOSTON的杰作,是静秋的原题,是作家姐姐选定的。

  这个只能算“暂名”,等故事写一阵,大家看出眉目来了,再帮忙选个题目不迟,总比为了一个题目老搁着不写要好。

  我前面写的几个故事,基本都只写了结婚前的事,而结婚之前的男女爱情一般都比较美好,比较有故事,可能婚后要么不美好了,要么没故事了。以我自己为例,我现在就没什么故事了,不要说68集,能不重复地写6集就不错了。不过这没什么,我老早就悟出了一个道理:故事是越波折越有可读性,生活是越没波折越安逸,所以我老早就决定生活要尽量过成喜剧,故事要尽量写成悲剧。

  是我写的第一个有关婚后生活的故事,故事又是由男主人公来讲述的,所以这回该男人暴露他们皮袍子下的“小”了。谭维说他不怕西红柿臭鸡蛋,他希望大家不要对他讲客气,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砸,艾园的读者女性居多,他很想知道他在女性心目中是什么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