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第4/5页)

第三,虽然李娃参与了这个骗局的设计以及实施的过程,但问题是她的内心深处会是怎么想的呢?首先,老鸨给她的压力,那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自己一个烟花女子,又怎么能奢望配郑生这样的膏梁子弟呢?再者,骗了郑生,按常情,他应该只不过会一时落魄,等他回了家,他照样是富贵荣华。李娃再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族大姓之家的荥阳公竟会亲手打死儿子,而且又把他弃之荒郊野外。也就是说,她当时与老鸨同谋骗郑生的时候,原未料到郑生的下场会是如此之惨,会是这样的濒临绝境。

所以这时候的李娃在见到郑元和的悲惨境遇之后,人性中善的一面被迅速而又全面的激发了出来。她面对老鸨要把郑生赶出去的要求,“敛容却睇曰”,就是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就是说,郑生本来就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我,不惜倾其所有,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而这一切都是我们用诡计害他造成的,现在再不管他,把他赶出去,那就不是人干的事了。然后,李娃揣摩到老鸨的心理,以“生亲戚满朝”为由,也就是郑家朝中当官的亲戚很多,你这样对他,难免会招来祸患,以此来逼老鸨就范。最后,她亮出底牌:“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也就是愿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积蓄拿出来交给老鸨,换自己与郑生另寻他处而居。老鸨听了这话,心里盘算:反正你也年纪大了,赚钱也不如以前,又肯拿出二十年的积蓄来,又可以躲避荥阳郑家的报复,何乐而不为呢?就让李娃和郑生搬走了。

说李娃另花钱找一处房子租下,先帮郑元和养伤,养了半年,身上的疮完全治好,肤色也恢复了正常;养了整整一年,郑生“平愈如初”。然后,李娃开始帮助郑生安排他的后半生。她先是到书店买来各种各样的“高考复习资料”,然后每天陪着郑生一起温习复读,郑元和不仅苦去甘来,红袖添香夜读书,而且生活上一切由李娃照料,无任何后顾之忧,所以郑元和得以潜心攻读,当年荒废的学业不仅都拾了回来,水平还更上层楼。

两年后,郑元和对李娃说“我觉得我可以去参加科举考试了。”结果李娃说,还不到精熟,我们再忍一年,务求要一战成功。我觉得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来,李娃是个很有主见,也有很有才干的女人。

果然,不出她所料,第三年,郑元和参加高考,一举考中,而且名震天下。

这时候,李娃又高瞻远瞩地指出“子行秽迹鄙,不侔于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也就是说,你前面的那些经历毕竟是人生的污点,这一点比其他的士子们要差,你如果不更努力,不真正做到宝剑锋从磨砺出,你是不会彻底摆脱过去黑暗生活的阴影的。从这段话就可以看出,李娃就不只是有才干了,那简直就是有智慧,这也可以看出这个时候她对郑生绝对是一片深情了。郑生在李娃的激励下,为了不让李娃失望,也为了给自己争气,继续发奋苦读,终于在殿试拔得头筹,事后,被授官成都府参军,朝中三公九卿大家都争着结识这个杰出的人才。

可以说,是李娃亲手毁了他,又亲手再造了他;是李娃用那双送他下地狱的手,又送他上了天堂。

但我不禁想问,真的是地李娃毁了郑生,并送他下地狱的吗?其实至少老鸨与郑生的父亲荥阳公的责任比李娃要更大一些。尤其是郑元和的父亲荥阳公,我自己也是一个父亲,我至死都不能理解不论有什么社会背景、时代因素,一个父亲怎么可以残忍到这样?所以,故事的结尾写,郑生到四川赴任,结果荥阳公也正好由常州刺史改派成都尹。荥阳公又一次面对以为儿子死掉、结果又活过来的现实,说这一次他看到儿子有出息了,就说“吾与尔父子如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父子俩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和好如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