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大结局 第26章 生死之搏(第2/7页)

“发生了,真的发生了。”

“继续写,乔治,”他说,“全力以赴干吧。”

但斯达克已经伏在他的笔记本上了,现在他写得更快了。

斯达克写了几乎半小时,最后满意地喘了口气,放下笔。

“很好,”他得意地低声说,“好得无以复加。”

泰德拿起笔记本读了起来——但他不像斯达克那样,而是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他寻找的内容在斯达克写的第三页第九行出现。

“马辛听到刮擦声,全身僵硬,两手抓紧黑克勒一麻雀枪,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两百多位客人聚集在蓝黄相间大幕下的长桌边,正在木版旁把折叠麻雀推回去,木版是用来防止妇女高跟鞋麻雀踏草坪。客人在起立为麻雀蛋糕他妈的欢呼。”

他不知道,泰德想。他在一遍遍地写着“麻雀”这个词,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他听到麻雀在头顶上不安地走动,双胞胎抬头看了几次才入睡,所以他知道他们也注意到了麻雀。

但乔治不知道。

对于乔治来说,麻雀不存在。

泰德又低头看手稿。那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到了最后一段,开始整句出现。

“马辛后来发现麻雀在飞,他亲手挑选中惟一真正听话的是他的麻雀,是杰克·兰格雷和罗立克。所有其他人,他一起飞了十年的麻雀,都在麻雀上。在马辛对着他的麻雀对讲机喊之前,麻雀开始飞起来。”

“怎么样?”泰德放下手稿时,斯达克问,“你认为怎么样?”

“我认为很好,”泰德说,“但你很清楚,对吗?”

“对……但我想听你这么说,伙计。”

“我还认为你看上去好多了。”

这是真的。但斯达克沉浸在阿历克斯·马辛充满暴力的世界时,他开始痊愈。

脓疮正在消失。破裂腐烂的皮肤又呈现出粉红色,新皮肤从脓疮两边朝中间愈合,有几处已经合在一起了。烂成一团的眉毛又长了出来。黄脓也不向斯达克衬衣领上滴了,正在干起来。

泰德抬起左手,摸摸他左太阳穴处的脓疮,把手伸到面前,手全是湿的。他又身手摸摸前额,皮肤很光滑,那个白色伤疤不见了。

跷跷板的一头上去了,另一头沉下去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又一条规律。

外面黑了吗?泰德想应该黑了。他看看表,但这没有用,表五点十五就停了。时间无关紧要,他必须快点儿行动。

斯达克在烟灰缸里掐灭香烟:“你想接着干还是休息一下?”

“为什么不接着干呢?”泰德说,“我认为你行。”

“对。”斯达克说,他并没看着泰德,只看着字,一只手理理重又变得光泽的金发,“我也认为我行。准确地说,我知道我行。”

他又开始潦草地写起来。泰德探身去拿铅笔刀,斯达克抬头看看他,又低下头。泰德把一支铅笔削得像剃刀一样锋利。当他转过身时,从口袋里掏出罗立给他的鸟哨,紧紧握在手里,又坐了下来,看着面前的笔记本。

时间到了,他对此确信无疑,惟一的问题是他有没有勇气试了。

他内心有些不愿意,仍渴望着写书。但他惊讶地发现,这欲望不像丽兹和庞波离开书房时那么强烈。他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和斯达克分开了,斯达克正在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这再也不是他的书了。阿历克斯·马辛和一开始就拥有他的人在一起了。

泰德左手紧握着鸟哨,伏在他的笔记本上。

“我是创造者,”他写道。

整个世界似乎静止了,在倾听。

“我是拥有者。”

他停下来,瞥了一眼熟睡的孩子们。

再写五个字,他想,只写五个字。

他发现自己从未那么渴望写这五个字过。

他想写小说……但不仅如此,他不仅想看第三只眼睛所展示的可爱的景象,他更想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