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胁迫 第18章 窥探(第4/9页)

但它没有完全死去,因为每个屋顶都站满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个电视天线上都站满了麻雀,每棵树都挤满了麻雀,它们排满了每一根电话线,它们站在停着的汽车顶上,站在街角的大绿色邮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车架上,他小时侯常去那儿为他母亲买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满满了麻雀,它们等着命令展翅高飞。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点唾沫,两脚无目的的抽动,现在书房的所有窗户都排满了麻雀,它们全盯着他看。他的嘴角发出长长的漱口声,眼睛翻起,露出闪亮的眼白。

铅笔触到纸上,开始写起来。

“小妞儿”

它划过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两行,写了一个人形符号,表明是另起一段,然后写道:

“女人开始向门边闪去,她几乎是在门向里转动之前就这么做了,但太晚了,我的手从门和门框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

麻雀飞起。

它们同时飞起,一个是从他脑子里的伯根菲尔德,一个是从他鲁德娄家的外面……真实的那一个。它们飞进两个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们飞了,翅膀发出叭叭的响声。

泰德坐起来……但他的手仍定在铅笔上,被拉着走。

铅笔在自动写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顺其自然。这是什么?

他凝视着从他拳头下面涌出的字,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他喉咙跳出来。写在篮线上的句子是他的笔迹——但所有的斯达克小说都是用他的手写的。同样的指纹,同样的香烟牌子,同样的声音特点,如果它是别人的笔迹,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笔迹,但这些字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头脑,他的头脑中只有恐惧和混乱。他的手已再无感觉,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属于他的,手指连一点儿压力也感觉不到,虽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两个手指紧紧抓住贝洛尔铅笔,指尖都变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剂一样。

他写到第一页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纸翻过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抚平,又开始写起来。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我就站在门里,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只要一结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我提醒自己,割断她的喉咙后要阖上她的眼睛。”

泰德惊恐地意识到他在读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报告……这次它不是散乱的字词,而是一个男人流畅的、残酷的叙述,这个男人是一个极有感染力的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几百万人买他的小说。

乔治·斯达克非虚构作品出场了,他厌恶地想。

他已经做到了他想做的:通过接触进入斯达克的脑子里,就像斯达克进入泰德的脑子里一样。但谁知道他这么做会引发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谁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识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这更糟。他是不是觉得铅笔和笔记本摸上去很热呢?这不奇怪,这个人的脑子是他妈的火炉。

现在——天哪!看这儿!从他拳头中流出来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我问她,“我告诉你,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败了的人怎么了吗?”现在眼泪从她脸颊滚落。”

怎么啦,乔治?你的高明主意失败了?

毫不奇怪,他说这话时,那个心狠手辣的狗杂种吃了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斯达克杀害米丽艾姆前曾说过同样的话。

“我进入了他谋杀的大脑,那就是为什么在大卫商店谈话时我用了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