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九章 两个结论(第4/7页)

“那么,真正的作案时间是几点呢?是谁杀了他呢?”

“根据我的看法,仅仅是一种看法,雷切特是在将近两点时被杀的,也就是大夫所给时间范围的最后时刻。”

“至于谁杀了他──”

他停顿了一下,看了看他的听众。一个个都睁大双眼,注视着他,专心致志地听他讲话。整个餐车异常安静,简直可听到一根针落在地上的声音。

接着,他又慢条斯理地说:

“在一个现象,始终引起我的注意,那就是我很难把整个谋杀归罪于车上的某一个人,以用归结于相当奇怪的巧合,即,那些在我印象中很难凑到一起的人,竟然互相作证,证明对方作案时不在现场。于是,麦克昆先生和阿巴思诺特上校互相提供了作案时对方不在场的证据──而这两个人看起来,根本不象早就是互相认识的。同样的情况,还有英国男佣人和意大利人;瑞典女人和英国姑娘。由此我对自己说:‘这是异乎寻常的──他们不会都有嫌疑的!’ ”

“于是,先生们,我的心忽然亮堂了,他们都是有嫌疑的。因为,这么多与阿姆斯特朗家有关系的人,同乘一趟车旅行,这种巧合非但不合乎情理,而且也是不可能的。这不是偶然的,而是精心策划的。我记得阿巴思诺特上校说的,有关陪审团的一句话。一个陪审团由十二个人组成的──车上有十二位旅客──雷切特被戳了十二刀。于是,一直使我困惑的疑团── 一伙不寻常的人, 在一年中旅行的淡季,同乘伊斯坦布尔──加来车旅行──得到了解释。”

“雷切特逃脱了美国的判决。毫无疑问,他是有罪的。我隐约看到了一个自己任命的十二人的陪审团,他们宣判了雷切特的死刑,然而,由于情况紧急,被迫担任了行刑队的角色。根据这一假想,整个案子就豁然明朗了。”

“我把它看作一个完美的拼花艺术,各人都扮演他(或她)所分配到的角色。

一切都安排的十分巧妙。任何可能受到怀疑的人,都会有一个或几个人站出来替他作证。并把事情搅乱。哈特曼的证词,在怀疑凶手是外来人,而又证实不了作案时机时,是必要的。这样,伊斯坦布尔──加来车厢的乘客就没有危险了。所有证词的每个细节都是事先设计好的。整个设计就象一个安排得非常巧妙的拼花玩具。每加一片新的,就对破案增添了一分困难。正如我朋友鲍克先生说那样,这个案子就一支幻想曲一样,简直不可能!这正好是他们所指望的。”

“有人会问,这个结论可以解释一切吗?我说,可以。伤痕的性质──每一刀都是由不同的人戳的。伪造的恐吓信──因为是假的,写出来只是为了作个证据。

(毫无疑问,一定有真的信,用来警告雷切特注意自己的命运,当然,已经被麦克昆烧毁了,并用其他的信调了包。)然后,是哈特曼说的,被雷切特叫去的故事,这当然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以及对对那个神秘人物的描述:小个子,黑脸膛,说话象女人的男人。这样描述很恰当,因为,它不会牵连到任何一个真正的列车员,而且,同样可能是一个男人或是女人。”

“用刀刺,这个主意,最初看来是古怪的。然而,经过一番思考以后,就会感到一切都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匕首是每个人──无论强壮还是体弱的──都会使用的武器,而且不会弄出声音。我猜想,尽管我可能是错误的,十二个人都轮流通过哈伯德太太的包房,走进熄灯的雷切特的包房──戳了他一刀!他们决不会知道,究竟哪一刀实际杀死了他。”

“那最后一封信,雷切特可能已在枕头上发现的那封,现在已经被人小心地烧毁了。假如,有关阿姆斯特朗案件的线索一条也没留下,那么,就绝对没有理由怀疑车上的任何一个旅客了。于是,就可认为是外来人干的,接着,就产生了一个所谓的‘小个子,黑脸膛,说话象女人的男人’,车上的一个或更多的旅客都出来证明看见过这个人,而且还看到他在布罗特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