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4页)

然后他走进黑暗,她看不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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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罕布什尔州的提摩斯达尔,是杜尔海姆西边的一个小镇,刚好在第三议员选举区内。柴沃斯最小的一家工厂就耸立在提摩斯达尔河边,像个沾满煤灰的砖头怪物,这家工厂给小镇带来活力。据说这个镇是新罕布尔州最早有电路灯的镇。

一月初的一个晚上,一个头发灰白的年轻人一跛一跛地走进提摩斯达尔酒店,这是镇上惟一的啤酒店、店主狄克,奥唐奈尔正在柜台。酒店几乎是空的,因为现在是一星期的中间一天,而且快要下另一场雪了。地上积雪已经有两三英寸了,还有更多的雪要下。

跛子跺跺脚,走到吧台,要了一杯酒。奥唐奈尔给他端过来。他喝了两杯,喝得非常慢,一边看着酒吧那边的电视。奥唐奈尔记得以前从没见过这家伙。

“再要一杯吗?”奥唐奈尔问,给角落的两个老女人送完酒回来。

“再喝一杯也没关系,”那人说。他指指电视上方。“我猜你见过他。”

那是一个嵌在镜框里的放大的政治漫画。画的是格莱克,斯蒂尔森头上歪戴着一顶安全帽,正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从国会大厦的台阶上扔下去。穿西装的人是路易斯·奎因,那个十四个月前被抓住拿回扣的众议员。漫画的题目是:“让游手好闲者滚蛋”。在画面的一角,潦草地写着一行字:“赠给狄克,奥唐奈尔,他的酒店是第三选区最好的!吸引他们来,狄克——格莱克。斯蒂尔森。”

“当然见过,”奥唐奈尔说。“上次他竞选,在这里做了一次演讲。到处张贴布告,说星期六下午两点到酒店喝一杯,由格莱克付款。那是我生意最好的一天。本来每个只能喝一杯的,但他最后敞开让他们喝。这么做太棒了,是吗?”

“听上去你很崇拜他。”

“是,的确如此,”奥唐奈尔说。“谁敢说不的话,我就要揍他一顿。”

“嗯,我不会让你痛苦的,”那家伙放下酒杯。“我请你喝一杯。”

“好吧。我很愿意。谢谢,先生……”

“我叫约翰尼·史密斯。”

“啊,很高兴见到你,约翰尼。我叫狄克·奥唐奈尔。”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是的,格莱克为新罕布尔州做了许多好事。许多人不敢这么说,但我敢。我还要大声说:格莱克·斯蒂尔森有一天会成为总统的。”

“你这么想?”

“是的,”奥唐奈尔说。“新罕布什尔州不够大,格莱克不会老在这里。他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很了不起。我过去认为政治家都是一群骗子和懒汉,但格莱克是个例外。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如果五年前你告诉我我会说这话,我会当面嘲笑你的。我会说,我从来不会看重一个政治家。但是,他妈的,他是个大丈夫。”

约翰尼说,“这些人在竞选时跟你很亲热,但一旦他们选上了,就一脚踢开你了,我就遇到过这种事,我从缅因州来,有一次我给穆斯基写信,你猜我收到什么?一封印刷信!”

“啊,穆斯基是个波兰人,”奥唐奈尔说。“你能指望一个波兰人什么呢?听着,格莱克每个周未都回到这个地区!这听上去怎么样?”

“每个周未?”约翰尼呷着啤酒。“在哪里?特里姆布尔?里杰威?大镇子?”

“他有一个方法,”奥唐奈尔用一种敬仰的口气说,显然他自己从来没想出过什么方法。“十五个镇,从首府那样的大城市到提摩斯达尔和考特斯诺奇这样的小镇。他每周去一个地方,直到走完所有的地方,然后又从头开始。你知道考特斯诺奇有多大吗?那里只有八百个人。一个人从华盛顿赶到考特斯诺奇镇,在一个寒冷的会议厅冻个半死,你认为这个人怎么样呢?他一脚踢开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