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第2/3页)



  她觉得他这话有点象某首流行歌曲的歌词,但她想不起是哪首了。她觉得他整个人都好像是流行歌曲熏陶出来的,不过是那种比较深情的流行歌曲,所以他说话办事看待爱情,都有点流行歌曲的味道。她本来想用“诗意”这个词,但觉得“诗意”用在他身上好像太深奥、太文绉绉了,远不如流行歌曲来得通俗易懂。可能“诗意”是从前浪漫主义时代的浪漫,而流行歌曲是现在这个世俗时代的浪漫。

  她见他对LILY这样一往情深,这样坚定不移,觉得再泼冷水就不大好了,便不再在这个话题上多说,站起身,说:“我们回店里去吧。”

  他坐那里不动:“还早呢,我今天起得早。”

  她说:“我怕有送餐的ORDER进来,老板接不了——”

  “接不了他会打电话到这里来的,”他问,“你觉得LILY会不会瞧不起我是个打餐馆工的?”

  她连忙替LILY声明:“不会的,LILY不是那样的人。打餐馆工的怎么啦?你很有才华,很有天分,肯定是运气不好,才会打餐馆工。实际上你比我认识的大多数大学生都聪明,如果你有机会读大学,肯定比他们强得多。LILY说你——长得不错,还会唱歌跳舞,她很赞赏你,真的。”

  他很有兴味地看着她,问:“这是LILY说的,还是你替她说的?”

  “当然是LILY说的——”

  “LILY怎么知道我会唱歌跳舞?”

  她支吾说:“是我告诉她的。”

  “谢谢你在她面前抬举我。她是大学生,如果她知道我好多字都不会写,她肯定就瞧不起我了。”

  她觉得他内心深处是很自卑的,尤其是在有文化有学历的人面前,她很诚恳地说:“会不会写字并不是——最重要的,两个人在一起幸福不幸福,关键是看两个人是不是真的相爱,如果她因为你不会写字就瞧不起你,那——她就不值得你——喜欢了。”

  他似乎很喜欢听这些,点点头,又说:“做餐馆的,很难KEEP住女朋友的,因为他们总是在女朋友要出去玩的时候返工——”

  她脱口问道:“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为这个跑掉的?”

  “我的女朋友?”

  “你——不是说纽约是你的伤心之地吗?”

  他笑了起来:“噢,伤心之地就是女朋友跑了的地方?人就只为这个伤心?人生有很多令人伤心的事嘛,生错了地方,长错了地方,做错了选择,走错了道路,都值得伤心。”

  “你——为什么要打餐馆工?你为什么不去上大学?你很聪明——”

  “我所有的老师都说我很聪明,可能我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他调转话头,“你——录取的是什么专业?”

  “我学IT,不过不是INFORMATIONTECHNOLOGY,是INSTRUCTIONALTECHNOLOGY,跟电脑沾点边,是教育技术方面的。”

  “那你应该很好找工作,现在电脑很吃香,不过不知道等你毕业的时候会怎么样。你要读几年?”

  “可能要读四年吧。”

  他沉默了一会,好像在计算什么,然后说:“如果你没拿到奖学金,就告诉我,我帮你付学费,一定要读下去,拿到学位。”

  她连忙说:“我怎么能让你付学费?”

  “你怕我要你以身相许报答我?”他解释说,“我不会的,我只是自己没读大学,一生都很后悔,所以不想看着你因为没钱就不把书读完,考上是很不容易的,考上了不读,多可惜。”

  她很感动,差点就说出自己的真实情况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