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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想到有一天女儿会到美国来跟她团聚,打工就不觉得累,多存一点钱,女儿的生活就过得好一些。但是一想到要把女儿办出来,就得把丈夫也办出来,海伦又有点心烦,结婚五、六年,两个人关系从来没好过。丈夫跟她家里的人搞不好,又爱在外面玩,生了女儿不久,两个人就闹了一场。那时海伦还有点胆子,就说干脆离婚算了。丈夫也说离婚就离婚,不过我要我的女儿。海伦说那要由法庭来判决,丈夫就说,法庭给不给我,我都要要她。要不到,三个人就同归于尽。

  海伦真的吓坏了,她自己死到没什么,女儿才这么小,就无缘无故地把性命搭上了。看看襁褓中的女儿,海伦气就短了。可能丈夫并不敢把三个人都杀了,但如果他把女儿抱走,藏在他老家什么地方,海伦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女儿了。丈夫的老家是在乡下,女儿在那种地方不知要受什么样的罪。

  海伦只好转个弯,跟丈夫和好了,自己心里也瞧不起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就活得这么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