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4页)

富勒顿先生也觉得不太对劲儿。他说在字迹问题上可以询问专家的意见。得到的答案非常肯定。补遗上面的手写字绝对不是卢埃林-史密斯夫人写的。如果奥尔加没有那么贪心,富勒顿先生想,如果她知足地去写跟这个一样开头的一条补遗——“为感谢她无微不至地照顾和关心,以及她对我表现出的亲密和友善,我赠予她——”这是补遗的开头,也只能这样开头。如果她在下面明确写明有一大笔钱要留给忠诚的互换生女孩儿,亲戚们可能会觉得有点儿太过了,但他们还是会毫无疑问地接受。然而排除所有亲戚,甚至包括一直是她过去二十年的四份遗嘱中剩余财产继承人的侄子,把遗产都留给这个陌生人奥尔加·塞米诺娃——这不是路易丝·卢埃林-史密斯夫人的性格。事实上,一条不正当施压就能推翻这样一份遗嘱。不,她太贪婪了,这个激动热情的孩子。可能卢埃林-史密斯夫人告诉过她会留一笔钱给她,因为她无微不至地照顾、关心,而且对她百依百顺,做任何主人让她做的事,这让老太太开始喜欢这个孩子。而这让奥尔加开始憧憬。她将会拥有一切。老太太会把一切都留给她,她会得到所有的东西。钱、房子、衣服,还有首饰珠宝。一切东西。一个贪婪的女孩儿。而现在她要遭到惩罚了。

而富勒顿先生,有悖他的意志、有悖他的法律直觉、有悖他许多原则,为这个女孩儿感到难过。非常为她难过。据说她从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开始遭受苦难,体会了国家的严酷,失去了父母,失去了一位兄弟,一位姐妹,知道了不公和恐惧。这一切造就了她的一种特性,一种与生俱来的特性,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表现出来。这导致了一种孩子般狂热的贪婪。

“所有人都跟我作对,”奥尔加说,“每个人。你们都跟我作对。您不公平,因为我是外国人,因为我不属于这个国家,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我能做什么?为什么您不告诉我我该做什么?”

“因为我真的不认为我能为你做什么。”富勒顿先生说,“你最好的选择就是坦白从宽。”

“如果我按你说的做,那就是说谎,是假话。她写的那份遗嘱。她写在那儿的。他们在那儿签字的时候她让我离开房间了。”

“证据都对你不利,你知道的。有人会说卢埃林-史密斯夫人有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她有各种不同的文件,她有时候根本不读她面前放的是什么。”

“好吧,那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了。”

“我亲爱的孩子,”富勒顿先生说,“对你最有利的只有两个事实,一是你是初犯,二是你是外国人,对英语并不精通。这样的话你可以被从轻发落——或者你可以,真的,缓刑察看。”

“哦,措辞。只是措辞不同而已。我会被关进监狱,永远出不来了。”

“你是在胡思乱想。”富勒顿先生说。

“那我还不如逃跑,如果我跑了,藏起来,就没有人能找得到我了。”

“一旦发出了逮捕令,你就会被找到的。”

“如果我够快的话就不会。如果我现在马上就走,如果有人帮我,我就能离开,离开英国。坐船或者坐飞机。我可以找人伪造通行证或者护照或者需要的任何东西。有人会帮我,我有朋友。有喜欢我的人,有人会帮我消失。这就是我需要的。我可以戴上假发,或者拄着拐棍儿走路。”

“听着,”富勒顿先生当时说很有威信地说,“我为你难过,我会给你推荐一位律师,他会尽全力帮助你。你不能希望借消失了事。那都是孩子话。”

“我有足够的钱。我攒钱了。”然后她接着说,“您已经尽力帮我了,是的,我相信。但是您不会做任何事情,因为法律——法律。但是有人会帮我。有人会。我会去一个没有人能找到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