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收之桑榆(第2/4页)

他不得不承认,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些无法超越的存在。

陆云昭轻拍了拍肩上的尘土,淡淡地说:“不足为外人道。”

林勋冷冷地看他一眼,拂袖离去。若不是看在同门的份上,他也懒得问。陆云昭在殿试上锋芒毕露,盖过了所有人,才华无疑是冠绝天下。但正因为锋芒太露,皇上和众臣要杀杀他的锐气,才给了第四名。林勋不相信一个从一无所有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人,会拿捏不住分寸,跟状元失之交臂。唯一的解释,他是故意的。但林勋又想不到任何理由能让这样一个人,放弃大好的机会。这种行为与其说愚蠢,倒不如说是疯了。

陆云昭接着往前走,并不在意林勋的话。林勋永远不会明白他心中的执念。像林勋这样出生的人,自小什么都有,便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可陆云昭从小就什么都没有,所以当一个人给了他一点点,他必铭记于心。不管那是否关于爱情。

他到了朱雀巷,朱府的下人却告诉他,绮罗出去看榜了。他转身就走,沿路返回,步伐很急。

“表哥。”路边有人轻轻地叫了他一声,他猛地停下脚步。

绮罗站在两个卖汤饼的摊子之间,穿着水色的罗衫。她不怎么喜欢穿束腰的襦裙,因为那样显得腰圆膀子粗,罗衫就能很好地罩住身材,可这样便显得更圆了。如果外人知道陆云昭竞为了这样一个小丫头要多努力三年,恐怕所有人都会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你站在那儿,我过去。”陆云昭穿过街道,走到绮罗面前,“我去了朱雀巷,姨母说你出来了,我还担心碰不到你。”

绮罗笑道:“表哥,我们去吃些东西吧。”

陆云昭点了点头,带她去沿街的一家酒楼。茶博士先上了一壶茶,陆云昭又点了菜。不久小二端上来一碟麻腐鸡皮,一道石首鱼,加上红丝水晶脍,全是很有名的下酒菜。绮罗安静地吃东西,与她平日在他面前的滔滔不绝判若两人。她不知道怎么开口,毕竟这样的事说出来还是有点不自在的吧。

“绮罗。”陆云昭叫她,“你心里想什么,不妨说出来。”

绮罗放下筷子,郑重其事道:“表哥,我知道你只是把我当做妹妹。我们之前的婚约,可以不作数的。我想周家小姐那么喜欢你,就算你不是状元,她也愿意嫁给你的吧?我不再自私了,只要对你好的事,我以后都不会反对的。”

陆云昭看着她,忽然伸手按住了绮罗放在桌子上的手:“我要娶的人,从头到尾只有你一个。”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口气却不容置疑。

“你看我这么胖,又很懒,身上也没什么特长,你娶了我将来肯定会后悔的。我爹娘都把我养出了毛病,我操持不了家务,也不会照顾人,最重要的是我在仕途上帮不了你……表哥,不然你再考虑考虑?”绮罗诚恳地建议道。

“没关系。”陆云昭轻轻一笑,“我要的是你的人。”

这人太执迷不悟了吧?绮罗挫败地低下头,把自己的手从陆云昭的手底抽出来,愤愤然地吃菜。酒楼里面的人不多,但他们坐的是一楼的大堂,旁边几桌的客人好像频频地看向他们这边,不知道在议论什么。结账的时候,陆云昭拿出绮罗送他的那个钱袋。绮罗看到钱袋上有些地方的线松了,大概是日日被人使用,便说:“这钱袋旧了,我重新再给你做一个吧。”

陆云昭把钱袋放入怀中,笑道:“甚好。”

“不过我怕赶不及你赴任……任命什么时候下来?”

“大概就这几天吧。”陆云昭说得很轻松,绮罗却叹了口气。他必定无法留在京中了。她无意中听到爹跟娘说,若陆云昭肯娶周敏君,留在京中任馆职,就有机会侍奉天子,以他的才华,肯定会平步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