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2/2页)

我又到罗素广场的那套公寓去看了看,但三楼没有灯光。我便回到旅馆,沮丧极了,有如一个很老、很老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去找经管这所房子的房地产代理商。他们在南安普敦街一家店铺的楼上占据了一排破败的绿色屋子。我认出接待我的职员就是我前一年与之打过交道的那位。他记得我,而我也迅速从他那儿获得了他能提供的一点信息。公寓是在七月初租让给艾莉森的——大约是从帕纳萨斯山回来之后十天半个月。他完全不知道艾莉森是否住在那儿。他看了一下新的租契,受让人的地址和转让人的地址一样。

“准是合住的吧,”职员说道。

原来事情是这样。

那我还管什么呢?为什么要继续找她?

但从房地产代理商那儿回来以后,我一整个晚上都在旅馆里等着,希望得到另外的信息。第二天我搬到罗素旅馆,这样我只要走出大门,就看得见广场对面的房子,等着黑暗的三楼的窗户亮起来。四天过去了,没有灯光,没有信件,没有电话,什么信息都没有。

我陷入一种行动上无能为力的状态,并因此变得不耐烦和沮丧。我想也许他们找不到我了,不知道我在哪里。这么想令我担心,而我又因为自己担心而愤怒。

见到艾莉森的需要淹没了其他一切。就要见见她。把她心里的秘密勾出来,还有其他我叫不上名的事情也要弄清楚。一个星期过去了,时间都消磨在电影院和戏院里,浪费在旅馆房间的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等着身边那无情地保持静默的电话响起来。我差点给布拉尼打电报告诉他我的地址,但骄傲阻止了我这么做。

最后我屈服了。我再也受不了那家旅馆和罗素广场,还有那永远空着的公寓。我在一家烟店的布告牌上看到一处地方出租。在夏洛特街北端,托特纳姆考特路另一边,两层制衣房上面一个邋遢的阁楼“公寓”。房租挺贵的,但房里有电话。房东太太虽然住在地下室,却显然是三十年代夏洛特街上波希米亚中的一员,她邋遢、憔悴,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见面头五分钟她就告诉我狄兰·托马斯[5]曾是这所房子的亲密房客。“天哪,有时我得打发他睡觉,可怜的家伙。”我不相信她的话。说狄兰过去常在夏洛特街睡觉就如同吹嘘说伊丽莎白女王过去常在英国乡间旅馆怎么样怎么样。但我喜欢她。“我的名字叫琼,人人都叫我肯普。”她的智力就像她房里的陶器和图画一样一塌糊涂,但她的心地是好的。

在我同意租屋后,她站在门口说:“好吧,只要我拿得到你的房钱就行。随时可以带你要的人来。在你之前的房客是个皮条客,绝对是个可人的小伙子。上星期血腥的法西斯主义者们把他逮走了。”

“天哪。”

她点点头。“瞧他们。”我环视一周,看到街角里站的两个年轻的警察。

我还买了一辆旧名爵赛车。车身坏了,车顶漏水,但发动机似乎还能维持一两年。作为一个盛大的首行式,我载着肯普到一家叫作杰克斯特劳城堡的酒店。她狂饮无度,信口开河,但在其他方面她都是我所要且需要的人:热心肠,近乎强迫症的自述狂,毫不怀疑地接受我对于自己没有工作的解释,以她苦涩而温情的方式使我渐渐认命于住在伦敦,做英国人。还有,至少开始时是这样,每当我的坏情绪袭来时,她都能使我不至于感到太孤独和遭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