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第3/5页)

魏时也明白这个道理,在喜欢搞株连的古代,不管愿意不愿意,血缘关系都决定了要承担彼此的风险和荣誉。

只不过,他还真是挺舍不得大伯和大伯母离开的。

“族学里边有父亲在呢,给小孩子开蒙,举人的学识就已经绰绰有余了,再说了族学里一共才有多少孩子,父亲一个人就能忙得过来,大伯还不如多在京城待几年,等远哥儿要回乡考试了,你们再一块走,然后一块回。”

想的还挺好。

“不必了,老夫这次就是过来看看,原本也没想着长住,就算不回族学,那也得趁着这把老骨头还有劲儿,多四处走走,达哥儿还小,需要有人管着,鹏哥儿也是如此,以前做官的时候没时间,现在总算是致仕了,总不能放着两个孩子不管,还是得回老家去,等远哥儿也回去考试的时候,老家那边儿这么多人帮着照应,你们小两口也能放心些。”

但凡是老二能懂点事儿,他也不至于这么放心不下,可他这不是不信任老二吗,不过老二要是靠谱的话,也就没他这个大伯什么事儿了,魏时这孩子早就把老二接过来了。

哪怕魏时心里头对大伯是极为亲近的,可做侄子跟做儿子还是不一样的,倘若他是大伯的儿子,这会儿不管是撒娇卖乖,还是耍赖皮,都可以不依不饶的让人留下来。

可是做侄子的,就不能这么做了,彼此之间的亲近跟父子还是不一样的。

二月份来的,走的时候避开了全年最热的七月份,八月中旬过完了中秋节才启程,满打满算待了都不满七个月。

魏时一开始是挺忙的,不过等二皇子带队出海以后,航海司这边事情就没那么多了。

这次出海的队伍要比上次更加浩大,光是船只就增加了五十多艘,总人数高达一万九,带过去的货物自然也就更多了。

其中大部分都是朝廷采购的,只有极少数才是来源于个人,毕竟达官显贵也是要吃饭的,商业头脑不光是民间的商人才有。

魏时要是没凑这个热闹,一来是他上次已经捎带了货物,这回就不想这么显眼了,二来也是因为府里头实在是不差银钱,光是大靖朝的市场就已经忙不过来了。

当然了,这些发条玩具,运到海外去的价格要比在大靖朝更加昂贵,能贵出百十倍的差距来。

不过银钱太多了,也真就只是个数字而已,反正已经是花不完了,一部分拿出去置办产业,一部分放在家里头压箱底儿,日常生活里的花销,跟这两部分比起来,那真是杯水车薪。

越是手里头不差钱,魏时就越不想着琢磨什么钟表了,哪怕是到现在,他对理工科的东西也不怎么感兴趣,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读儿子的诗,多品一品儿子的画。

暂且不要说老父亲的滤镜光环在这放着呢,儿子的诗作如今真成了这京城里的风潮,儿子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弄潮儿。

之前魏时乡试和会试的主考官,太子嫡亲的舅舅白大人,不单单是成了儿子的往年交,而且对方还一连写了好几首诗,就是为了称赞少年英才——魏远。

这事儿他不是在两个当事人那里得知的,而是同年纪风锦特意过来告诉他的。

都是同一届的进士,也一块儿参加过琼林宴,魏时作为当时的状元,其实并不怎么受这位主考官的喜爱,原因也就在于他的文采上,没有多少灵气。

纪风锦作为旁观者,也很是清楚这事儿。

说实在的,同样作为在诗作上没有太多灵气的人,纪风锦虽然比魏时强了一点,但他也是很看不上白大人这样的喜好。

毕竟朝廷选拔官员,更多的还是看个人能力,而不是谁的诗更有灵气。

让纪风锦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当年的第四名了,传胪到底是比不上探花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