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通往教学的漫长道路 8

三十岁那年,我和艾伯塔·斯莫尔结婚,开始在布鲁克林大学攻读英语文学专业的文学硕士学位,这个学位可以帮助我获得提升、赢得尊重、增加工资。

为获得学位,我写了一篇关于奥利弗·圣约翰·戈加蒂的论文。他是一名医生、诗人、剧作家、小说家、智者、运动员、牛津的喝酒高手、传记作家、参议员、詹姆斯·乔伊斯(主要)的朋友。詹姆斯·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把他塑造成巴克·马利根,从而使他闻名全球。

我的论文题目是“奥利弗·圣约翰·戈加蒂:评论性研究”。论文本身没什么可评论的。我选择戈加蒂是出于对他的崇拜。如果我读过他的作品并撰写关于他的文章,他的某些魅力、天赋和学识一定会对我产生影响。我也许会拥有他的某些干劲和才能,还有他那浮华的神态。他是都柏林人,我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成为一个温文有礼、嗜酒如命、擅长写诗的爱尔兰人。我会成为一个纽约人。我会在喧闹声中支张桌子,用歌曲和故事掌控格林威治村的酒吧。在狮头酒吧,我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威士忌,让自己有勇气变得引人注目。酒保建议我喝慢点。朋友们说他们听不懂我说的话。他们把我拖出酒吧,塞进计程车,付给司机钱,并告诉他径直将我送到我位于布鲁克林的家。我试着用戈加蒂式的诙谐口吻和艾伯塔交谈,但是她说看在上帝的分上,安静点。我想成为戈加蒂式人物的努力带给我一种非常痛苦的后遗症,以至于我跪下来请求上帝将我带走。

朱利安·凯教授接受了我的论文,尽管它“风格啰唆、一本正经,并且和戈加蒂这个主题相冲突”。

在布鲁克林大学,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喜欢的教授,是研究叶芝的学者莫顿·欧文·塞登。他戴着蝶形领结,可以连着三个小时讲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历史或乔叟或马修·阿诺德。这些材料他都烂熟于胸。他讲课以给大脑空空的学生灌输知识。不管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到他的办公室见他。他不会浪费课堂时间。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写了关于叶芝的博士论文,还有一本名叫《仇恨的悖论》的书。在书中,他认为犹太人的性行为是德国反犹主义的一个主要起因。

我听了他讲授的英国文学史一年,从《贝奥武甫》到弗吉尼亚·伍尔夫,从勇者到发愁者。你会发现他希望我们知道并理解英国文学和英语如何发展变化。他坚持认为我们应该像医生了解人体那样了解文学。

他所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闻,这就是无知和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一个好处。我对英国文学只有零星的了解,但是和塞登一起真是扣人心弦。我们一个作家接着一个作家、一个世纪接着一个世纪地走过来,中途停下来仔细看一看乔叟、约翰·斯克尔顿、克里斯托弗·马洛、约翰·德莱顿、启蒙运动、浪漫主义作家、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一直到二十世纪。塞登朗读经典段落,解释英语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到中古英语再到现代英语的发展过程。

听了这些课后,我为地铁里的人们感到遗憾。他们不知道我知道的东西。我急着想回到自己的教室,告诉我的学生几个世纪以来英语的演变轨迹。我试着通过阅读《贝奥武甫》里的篇章来证明英语的变化,但是他们说:不,那不是英语。你以为我们是傻瓜吗?

我试着模仿塞登优雅的风格给我那班水暖工、电工和汽车技工讲课,但是他们瞪着我,好像我神经错乱了似的。

教授们可以在教室里尽情地讲课,从不用担心遭到反驳或吹毛求疵的反对意见。我羡慕那种生活。他们从来不需要叫人坐下,打开你们的笔记本,不,你不能获得出入证。他们从来不需要劝架。必须按时完成作业。没有借口,先生或女士,这里不是高中。如果你觉得不能跟上课程,你可以退课。借口是给孩子们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