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由于在肉体上得到了快乐,莫瑞斯施行了坚振礼——最后的判决正是用此词来下的——他对精神施行坚振礼,让精神走入邪路,从而与正常人的集团断绝了关系。他气恼地结结巴巴地说:“我想知道的是——我不能告诉你,你也不能告诉我——像他那么个乡下小子怎么会对我了如指掌?为什么他在我最虚弱的那个特定的晚上进行突然袭击?倘若我的朋友在家,我决不让他碰我一个指头。因为,他妈的,我总还算是个绅士——公学、大学等等——甚至现在我都难以相信是跟他。”他懊悔自己在充满激情的时刻所委身的对象并不是克莱夫,于是告辞离开了他最后这座遇难所。大夫呢,敷衍塞责地说:“新鲜空气和运动依然能取得惊人的效果。”大夫只想去为下一个患者看病,他不喜欢莫瑞斯这种类型的。他并没有像巴里大夫那样为之震骇,然而他感到厌烦,从此再也不曾想起过这个反常的青年。

在门口,某种东西回到他身上来了——也许是昔日的他。因为当他一路走去的时候,从屈辱中发出了一个声音,那腔调使他回忆起剑桥。那个鲁莽、年轻的嗓音嘲笑他是个傻瓜。“这一次你可完蛋啦。”它好像这么说。由于国王和王后正从这里经过,莫瑞斯只得在公园外面停下脚步。脱帽的那一瞬间,他对他们产生了轻蔑之感。把他和同伴们隔开来的那道栅栏好像呈现出另一个局面。他再也不害怕,也不感到羞愧了。森林和夜晚毕竟是站在他这一边的,却并不支持他们。被圈在围墙里的是他们,而不是他。他行为不端,至今仍受着处罚——他的错误在于试图把两个世界的最好的东西都弄到手。“但是我必须属于自己的阶级,这是确定了的。”他固执地说。

“很好嘛,”昔日的他说,“现在就回家去吧。别忘了明天早晨乘八点三十六分的火车到办公室去,因为你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记住,神决不要调过头看舍伍德[1],我呢,也许会这么做。”

“我不是诗人,我不是那样的傻瓜——”

国王和王后进入宫殿,无影无踪了。太阳落到公园的树丛后面。树木融合为有着无数手指与拳头的庞然大物。

“大地的生活如何,莫瑞斯?你是不是属于它?”

“啊,你所说的‘大地的生活’——应该跟我的日常生活毫无二致——跟社会毫无二致。正如有一次克莱夫说过的,日常生活应该建立在社会上。”

“正是这样。最大的遗憾是,这些事实却忽视了克莱夫。”

“不管怎样,我必须忠于自己的阶级。”

“夜幕快降临了——那么就抓紧时间——坐出租车——在没关门之前,像你父亲那样急如星火。”

莫瑞斯叫了一辆出租车,赶上了六点二十分的火车。斯卡德的另一封信在门厅里的皮托盘里等着他。他立即认出了笔迹,写的是“莫·霍尔先生”,而不是“大人”,邮票贴得歪歪扭扭。他感到害怕、烦恼,倘若今天早晨遇上这样的事,就越发难以承受。尽管科学认为他是无可救药的了,他对自己却还抱着一线希望。一座真正的地狱毕竟比虚构的天堂强。不是吗?他并不因摆脱了拉斯克·琼斯先生的控制而感到遗憾。他把信塞到无尾晚礼服的内兜里,当他玩纸牌的时候,那封未读过的信被拖来拖去。他听说司机要辞工。女人们抱怨着,这年头,仆人都怎么啦?他表态说,仆人也跟咱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啊。他的姨妈大声抗议:“他们才不是呢。”到了就寝时间,他吻了母亲和吉蒂,却丝毫也没有玷污她们的感觉。他一度认为她们是圣洁的,转眼间这种看法就过去了。她们的一切言行重新变得毫无意义。当他锁上门的时候,完全没有背信弃义的感觉。他朝着伦敦郊外的夜晚出神地凝视了五分钟。他听见了猫头鹰的啼叫,远处电车铃铛丁零零地响着,他的心脏跳得比这两种声音还响。那封信长得要命,他推开信笺的时候,浑身的血沸腾起来了。但他依然保持头脑的冷静,不仅是一句句地读,还做到了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