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第2/2页)

“他们把河水兑在啤酒里!”

莫瑞斯朝着克莱夫的侧腹打了一拳。他们在树丛间打闹了十分钟,太荒唐了,连话也顾不得说了。他们重新变得若有所思,紧挨在一起伫立着。随后,将摩托车藏在野蔷薇丛下面以后就启程了。克莱夫随身携带着笔记本,到头来它报废了,因为他们沿堤走着的那条河分成了两汊。

“咱们得蹚水过河。”克莱夫说。“咱们可不能兜圈子,否则就会迷失方向。莫瑞斯,瞧——咱们必须笔直地朝南走。”

“明白啦。”

那一天,不论他们当中的哪一个提出什么建议,都无关紧要,另一个人准同意。克莱夫脱了鞋和短袜子,卷起裤腿。随后,他踩进那褐色的水,没了顶。他游着泳,浮上来了。

“深极啦!”他边急促而慌乱地说,边从水里爬出来。“莫瑞斯,我完全没想到!你想到了吗?”

莫瑞斯叫喊道:“我必须适当地游泳。”他就这么做了。克莱夫替他拿着衣服,阳光灿烂。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一座农舍跟前。

那位大娘既冷淡又粗鄙,然而事后他们说她“好极了”。到头来她总算是以茶水招待了他们,还容许克莱夫在她厨房的炉火旁烘干他那些湿衣服。她说“随你们给多少都行”,他们多付给她一些钱,她只是咕哝了一句什么。他们依然兴高采烈,什么也抑制不住他们。他们使一切都起了变化。

“再见,多谢你的招待。”克莱夫说,“要是本地的一个男人找到了那辆摩托车——倘若能把我们放摩托车的地点讲得详细一些就好了。不管怎样,我把朋友的名片留给你,请他们费神把它拴在摩托车上,将车运到最近的火车站去。大致就是这样,我也说不准。站长会给我们打电报的。”

火车站在相距五英里的地方。他们走到车站的时候,太阳都快落山了。晚饭结束后,他们才返抵剑桥。这一天的最后一段时间过得十分美满。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火车满员,他们紧挨着坐在那儿,在喧闹声中小声交谈,面泛微笑。他们是像平时那样分手的,谁也没有凭一时冲动说点儿特别的话。这是平凡的一天,然而他们二人都是平生第一次过这样的日子,而且也是最后的一次。


[1] 伊利是剑桥郡的一座小城镇,常有来自附近剑桥的游客参观游览。位于乌兹河西岸,坐落在冲积扇的岩石“岛”上。现存的大教堂是由诺曼人隐修院院长西米恩创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