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失踪的没有左臂的孙子(第2/2页)

“史丹尼医院曾经接触过三个被法庭移交过来的需要进行精神鉴定的犯人。他们的共同特征都是在连环杀人之后,又吃掉了被害者的躯体。可真正被确诊为精神病的只有一个犯人。所以,我最想知道的是,在精神病人和杀人狂之间区分的界限到底是什么?”我打开了我的录音笔,等待着作为这方面权威的安东尼的答复。

“其实精神失常现在只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犯人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对与错。所以,区别的界限就是,在他杀人和食人的时候,是否可以判断自己这种行为的对与错,关键的依据就是那时他脑中所展开的妄想图景。”安东尼医生给了一个较为专业却并不十分明确的答案。但是,我觉得自己明白了。

譬如一个少女把自己母亲的肚子剖开,想验证里面是否有恶魔的存在,那么,她就一定是精神病而不是杀人狂;一个“吃人者”故意诱骗一个人到自己家,然后杀掉那个人,并切割他的肢体来吃,最后告诉医生,他这么做是因为有个声音告诉他,人肉可以让他更健康,那么,他就是个杀人狂而不是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