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曾误交匪类(第2/6页)

我鄙视地吼:“能不断章取义吗,懂什么叫京范儿的语言艺术吗?浑蛋!”

导火线被点燃,打架嘛就要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向敌人脸上泼大便。我们两败俱伤。

我对陈爱莎抱怨说:“你哥气量太小了,成不了真英雄,曾国藩人称千年第一完人,去过青楼后还写日记以飨后人呢!一本黄书就把你哥闪瞎了,亏他的偶像还是阿基米德,阿基米德还裸奔过呢!他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

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

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

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

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

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

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有个姑娘跑来公司捉狐狸精,说和五十肩交往半年竟然被劈腿,她要手刃小三。我瑟缩在办公室,我竟然“被小三”了,他早有正牌女友。最终,被手刃的竟是前台小姐,原来五十肩在蹲点时顺便也将她拿下。

我在同坨屎上滑倒两次,老陈终于看不下去。他当时在学空手道,虽然只有二段,但对付流氓已足够,总之被掀飞在公司门口的五十肩从此消停了。

我约老陈吃饭,他问我是否从失败的初恋中学到什么。

我支吾一阵,表现出了一点儿恨意难平。他说:“作为一个务实的女性,仇恨前男友不如吸取教训更靠谱。既往不恋,当下不杂,你看了那么多书却不能学以致用,傻缺,回家再看遍《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书中自有脑力智宝。”

初相识时我因这本书鄙视他,孰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现在换他鄙视我了,还咬牙切齿,像在吃一个姑娘。

第二日,一票女同事跑来,说见到我和一个神清气爽的青年在餐厅相谈甚欢,得知只是我的“闺密”,都表现出了一些兴奋。

我说:“你们都不要觊觎他,作为一个研究所上班的科学怪人,他的偶像是阿基米德,才智像阿里巴巴,作息时间像在阿拉斯加。如果你们不是阿拉蕾他是不会看你们一眼的。”

三、削足适履

我给陈爱莎发信息,让她下班来书店拿点儿东西——我外公中医院的秘制药膏,带给扭伤了手的老陈。

陈爱莎说她已经在台湾,她解释说是公司的安排,太仓促没有跟我说,会带礼物回来赔罪。这不具备说服力,我猜想她是去找蔡先生。

大学毕业后爱莎跳了五次槽,和老陈一样,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她对前几家公司全都绝望,说风气太坏,领导锱铢必较,职员睚眦必报,一进公司就心累。直到遇见新上司蔡先生。

蔡先生和一般商人不同,他从不挥斥方遒喷得大家头昏脑涨,他只做适时的发言,卡地亚袖扣闪着冷静的光。爱莎很快昏了头。蔡总宁静致远、睿智内敛,他只在意武功不在意江湖,他就是她的阿喀琉斯之踵。生产淡季蔡总回台湾,人间自是有情痴,我猜爱莎是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