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采购

浩瀚无垠的沙漠之中,一艘金色的大船正破开重重沙浪往前疾驰,船后留下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航迹。

悠闲地斜倚在船舷边上,卜哥现在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毛拉常常显露出对飞毯的不屑一顾,有这样的好东西,确实可以骄傲一把。

这艘金船比飞毯舒服许多,头上那巨大的金色顶棚将毒辣的阳光完全遮挡住,四种的结界让里面不冷也不热,地方又宽敞,就算想要躺下来都可以。

因为乘坐金船旅行并不令人感到疲惫,一路之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停下休息过,这也是飞毯所不能够比拟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枯燥了,甚至比在大海之中航行还要枯燥,海面时刻在变化着,而沙漠却是一成不变。

“现在不知道鲁普奈尔闹成什么样子了?”卜哥心血来潮问了一句,“从时间上来算,戈斯威恩和那些骑士们应该已经派人去了海边。”

巴米尔随口抱怨了一句:“当初为什么没有安排一个通风报信的人?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消息彻底隔绝了。”

“就算安排通风报信的人也没用。”卜哥倒是想过那样做,找一个可靠的报信者并不困难:“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怎么传递消息呢?”

“如果你的魔宠不是这只兔子,而是一只鸟就好了。”巴米尔不负责任的说道,他时候忘记了,当初就是他让卜哥不要选择鸟类宠物。

不过这家伙的话确实有道理,魔宠能够依靠心灵感应找到章节的主人,而且能够成为魔宠的鸟,飞行速度比普通鸟都快得多。

“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是做呢吗做的?”卜哥问道,他并不在意一旁老毛拉的反应。

“教廷专门养着一种元素生物叫光明信使,据说是神赐的礼物,用那东西能够在一瞬间传送任何信息。”巴米尔说道,他的嘴里啧啧声不停,显然也颇为羡慕。

老毛拉在一旁轻哼了一声:“神赐的礼物?呵呵。”

“有什么不对吗?”巴米尔问道。

老毛拉大为得意地发出一阵冷笑,这才傲然说道:“巨灵就是元素生物,有谁比我们对元素生物更加清楚?能够用来传递消息的元素生物有好几种,光明信使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和神灵也扯不上任何关系。”

“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有卖,不过元素生物很难伺候,想养光明信使,必须弄到太阳石让他居住,它的胃口倒是不大,一颗一克拉大小的钻石就能够让它吃一个星期。”

听到这,不管是卜哥还是巴米尔都无话可说,像他们这样的“穷人”确实养不起这玩意儿。

“到了圣城,我带你们去逛逛‘集市’,不管是我们还是塔奇人,都需要长年旅行,所以对用于旅行和联络的方法,远比你们有研究。”

老毛拉颇为自豪,一开口就有些收不住了:“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最初是想要靠骑兵战胜我们,那些圣骑士也确实厉害,靠给马不停地加持神术,一天之内能够转战千余里,可惜偏偏遇上了我们。”

“我们的金船能载四十人,浮舫能载十五人,一天能飞行超过一千四百公里以上,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惨不忍睹,不得不转变方案,和我们打防御战,弄得到处都是堡垒。对了,你们死守的那座城,当初就是一座要塞。”

老头谈性正浓,随口说起东征之时,拉波尔人获胜的那几场战役,这让其他人感到颇为郁闷,可惜是卜哥先提到东征,没办法让老头闭嘴。

和另外几个人不同,卜哥还有其他的心事。

自从见识了飞毯的速度,他一直在想,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拉波尔人再一次成为敌人,除了仰仗特鲁贝尔城里的战争魔导器死守,还有什么对策?

以前设想的突围计划,幸好没有实行,要不然他恐怕已经是阶下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