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奇妙的开封城之旅(四)(第2/3页)

酒壮怂人胆之下,很快就有着一个不甚响亮的嘀咕声,传到了杜宝君的耳朵里:

“胡一统此子,真乃我大宋的耻辱,堂堂朝廷的一品大员,却是打扮得如一屠猪宰羊之辈,真是丢尽了我大宋的体面。”

转眼之后,又是一个反驳的声音响起:

“休得胡说,不说如今人家才是一副公干完了的模样,是如何地勤于国事。

胡相公可是说了,因为如今城中战马稀缺,他反正最近也不上战场厮杀,不如节约出一匹战马,放在了更为需要的地方去使用。

他老人家腰间的那一把杀猪刀,更是有着一个缘由。

据说原是城中一唤作陈二狗的义民所有,可惜未能手刃一金人,就在支援炊饼山的过程中重伤垂死,算是他死前最大的一个憾事。

结果刚好遇上了胡枢密使,相公当即就是发誓,用这一把杀猪刀最少手刃十名金兵。

从那一日起,这一把杀猪刀就成为了胡相公的随身之物,哪怕到了今日,死在了这一把杀猪刀之下的金人,已经是不下百人。

胡枢密使还是将其时时带在身边,用来鞭策自己。”

在这么一个解释之下,众人皆是惊叹起来。

唯有最先嘀咕起来的那人,嘴里还是有些不服气地嚷嚷了起来:“就算如此,这也不过是胡一统此贼收买人心的手段罢了。”

问题是,不管胡彪的做法是不是收买人心,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出来,还坚持了这么久的时间。

已经足够让杜宝君,做出一个足够的决断了:

他不回湖州了,赶紧休书一封将地区专营权的事情,详细地分说清楚后,让心腹家丁立刻返回,交于了他们杜家的家主,也就是他爹。

想必以他爹的眼光,自然知道接下来如何去做。

至于他本人,则是有着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留在了开封城中,继续地多走走看看;最终决定好了,他们杜家要不要搏上一把,彻底投靠这大宋新朝廷。

……

心中打定了主意之后,杜宝君婉拒了其他人随后去瓦舍再玩玩的提议,急匆匆地向着居住的客栈走去。

打算写好了书信之后,明早一大早就出城,让心腹家丁立刻赶回湖州。

在回去的路上,因为酒宴中他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在遇上一个挑着的馄饨担子时,还吃了一大碗果腹。

随后,才是在灯油下奋笔疾书了起来。

只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他根本没有察觉到一些相关的东西。

比如说,在他满口夸赞之中,那一个个子不高、手艺却是极好的馄饨担子小贩,正是侯三的结拜大哥刘大郎。

当日在侯三报名参加新军的时候,刘大郎被羽汉枫给看上了。

这并非是羽汉枫有着什么奇怪的爱好,人家在现代位面的女朋友都求婚成功了;仅仅是在他看来,刘大郎是一个人才罢了。

因为谁又能想到,这么一个三寸丁一般的小贩,居然是一个探子。

这不是他最新折腾出来,大宋对内的新情报司‘锦衣卫’,一个极好的吸收对象么?

于是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培训之后,今天刚好是刘大郎等人的首秀;来打探一下这些地区专营商,对于新朝廷的认可程度。

毕竟他们想要的是发展出一批支持者,而不是一些白眼狼。

所以像是刚才,疯狂吐槽着胡彪的那一个倒霉蛋,今后怕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另外,既然有了一个对内的情报司锦衣卫,自然也有着对外的相关部门,那就是歌者负责的‘东厂’了。

而东厂都有了,黄胖子负责的宣传部门‘西厂’,这么一个所在出现也很正常。

当然了,以上什么锦衣卫、东厂、西厂这些名字,仅仅是基于这些家伙的恶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