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逆时针(第2/6页)

吉米缓缓地转过身来:“有必要吗,乡巴佬?”

“在我被授予红玫瑰后,我可以佩剑去拜访你。”

对面的骑士跟他的同伴一起笑得前仰后合。“好好,”他答应道,“我就是詹姆斯·凯斯美骑士。我很高兴在你戴上红玫瑰不久后就可以杀死你。不过有传言说你只是条流浪的小狗而已,成天舔着费尔骑士的脚后跟儿,没有家园、土地、头衔,也没什么好名声。那都是真的吗?”

尼尔坐直了身子。“除了最后一点都是。名字是我父亲赐予的,我们祖孙三代都忠心耿耿地侍奉陶特·德·莱芮一族。梅柯文的名声并不坏,只有骗子才会提出异议。”他扬起头来,“既然我如此不名一文,那为什么已经有关于我的流言蜚语了呢?”

詹姆斯拧了拧他的胡须,道:“因为费尔阁下,那人虽然古怪,但却是王国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也因为你跟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都说过话。”

“还因为传言说你让呆子阿拉雷克·福兰·威希姆的三个扈从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金色胡须的大汉加了一句。

“的确,”詹姆斯承认道,“你实在让人好奇。”

“那你们又是谁?在哪位领主手下做事?”

金须骑士笑了,但其他两个也笑了,不过更像是讥笑。“他真的乳臭未干,难道不是?”詹姆斯转着眼睛哼哼道,“你以为我们是谁?小家伙?”他没等尼尔回答便扬长而去。痘疮脸也跟他走了。

尼尔涨红了脸,但身子却屹然不动。

“我们是御前护卫,年轻人,”金须骑士说,“王族的护卫。”

“噢。”当然,他听说过王国里最有名的护卫。自己连他们的服色都辨认不出,真是愚蠢之至。“我得向你道歉。我早该知道的,见你们在国王左右时就该猜到。”

金须骑士耸耸肩道:“别把吉米的事放在心上。他并不坏,如果你跟他深交就会知道。”

“能告诉我你的姓名吗,阁下?”

“为什么?想跟我也斗上一场?”

“自然不是,我希望自己能记住给过我帮助的人的名字。”

“好,承蒙不弃,我叫瓦格斯·法瑞。很高兴认识你,并祝你好运。可我还是要给你提个醒:我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非贵族的人授爵封侯的,如果没有奇迹发生,你的周围会很不太平。你也许会受到公开侮辱,每一个骑士都可能会来招惹你。接受我的忠告吧——待在费尔阁下身边,做他的左右手。那样对你来说可能更好些。”

“我会接受国王的安排,除此之外,别无他求,”尼尔回答道,“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侍奉陛下。”

瓦格斯骑士微笑道:“这些辞藻已经让太多的人说得没有任何意义了,就跟白痴的演讲一样。不过我知道你是真心实意的,对不对?”

“是的。”

“很好,愿圣者对你微笑。我现在得去履行职责了。”

尼尔一直望着他走远,直到自己都感觉自己傻透了为止。现在他注意到了那些御前护卫。尽管国王与费尔爵士看起来像是单独在一起,但实际上前后左右都有很多骑士在守护着——保持了一定距离,看起来像是漠不关心,但只要有人靠近国王,他们也就缩小了圈子。

他张望着去寻王后,发现她在山崖边,与两位姑娘交谈着。那里也一样,警惕的御前护卫们保持着一定距离,在尽心竭力地执行自己的任务。

据说,他们为了当上皇家护卫而放弃了所有的土地与财产。还说他们根本就没有痛苦和欲望,没人能够打败他们,连他们的兵器都是巨人打造的。

也许这正是他没能立刻认出他们的原因。对尼尔来说,他们看起来跟常人没什么不同。

又是独自一人了,尼尔有了空暇来反思自己在这儿的格格不入。在莱芮,他知道自己是谁。他是尼尔,是弗仁的儿子,自从家族消亡后,他便是费尔·德·莱芮的养子。还有,他也是一个战士,而且是个好战士。甚至莱芮的骑士们都承认并且赞誉过他。他是他们中的一员,只是没有头衔而已。自他十四岁起,就没人打败过他。自那次海滨战役以来,甚至没有一个德·莱芮的敌人敢单独面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