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遗嘱(第4/4页)

我从五岁起就和主人一起生活。我努力取悦他,如果我做不到,就会受到伤害,有时这也会取悦他。他叫我爱荷丽(拼写是我自己编的),意思是“女儿。”主人们没有自己的儿女,可我的主人有过很多人类儿女,尽管每次只有一个。我找到过其中很多人的骸骨。

我睡在他房间里的一块石头上。有时他会连续几天忘记给我吃的。他每次长时间离开,就开着门,让家里的其他人来照顾我。每到那时,我时常能见到父亲,因为他们会把他偷偷带去外庭。我也有老师,他们教导我如何用滑稽的言行取悦主人,提醒我从前的司皋斯罗羿儿女为何丢掉性命。有时我还能学到别的一些东西。

这就是第一页的最后一句话。他拿起铅纸,翻到下一页,却发现它不一样了。字迹完全相同,可书写者却并非只有维吉尼娅,所用的也不全是维吉尼亚语。

“就像门徒书,”他喃喃道,“一篇密文。”

他抬起笔,准备开始翻译,却讶异地发觉自己的手在阅读期间就已有所动作。他看着自己写下的句子,脖子上汗毛直竖。那是用卫恒语写的,笔迹是种棱角分明的草书,完全不像他的风格:

山里有可怕的东西。它对你不怀好意。

别把找到这本书的事告诉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