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尽心(第2/6页)

“智者,犹识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足食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则在乎人君正其心术,以立纪纲而矣。”

“信者,约信也,以实之谓信。人不忠信,则事皆无实,为恶则易,为善则难。交易以信,则市易易,反之,则难矣。”

当胡俨停顿的时候,现场响起了不小的惊疑之声。

显然,胡俨根据“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观念来对商品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是基于程朱理学里朱熹观点的一次不小创新。

胡俨的整体观点,就是认为财富可以后天获得,但财富获得的途径和手段要符合道德标准,“不义之财”不可以被提倡的,虽然趋富恶贱是社会的现有价值取向,但君子取利要有道。

而在消费观念上,胡俨也试图以程朱理学,为大众提供一个标杆,主张把个人消费伦理拔高到了脱离世俗物质享受的层次,追求一种精神享受的至高境界。

总得来说,是程朱理学现有的义利观基础上的理论突破。

既坚持了儒家根本的道德原则,又显得不是那么不切实际。

实际上,由于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确实有很多人为了发财不择手段,在利益面前失去了对道德底线的坚守,而胡俨的这种提法,就有点类似于近代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理论假设,而在经济活动中,诚信等基本原则确实是值得提倡的,以损害道德为代价的经济活动,其实对于整个社会风气都是一种损害。

胡俨的观点,哪怕是姜星火,也不能说没有任何意义,这里面肯定是有一些积极意义的,这是无法否认的,所以在这个层面上,胡俨就已经取得了稳住阵脚的作用。

毕竟站在道德高地上,对下面指指点点,天然就立于某种不败之地。

但这种改变,对于传统的程朱理学,或许是一种进步,可对于姜星火的新学来说,却依旧太过保守和落后,是披着“仁义礼智信”的虎皮的道德绑架。

姜星火思忖片刻,开口道:“仁义礼智信,不待发而始有也,未发之时,此五者未尝不流行于中,即使发之时,五者有何声臭之可言乎?若必以不容说者为头脑,则参话头以求本来面目者为正学矣。”

“宋儒因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在人心,推原其上一层以谓之性,谓之曰仁义礼智信,性反觉堕于渺茫矣。”

姜星火的立场站的很稳,并没有因为对方的某种“让步”而随之妥协。

因为从心性论的角度,姜星火压根就不认为儒家基于天地之性所衍生出来的“仁义礼智信”这些东西,是属于实理范畴,也就是他反对这种在“仁义礼智信”之前先立一性的形而上学,如果是基于这种逻辑去推导一个“天性”,那么跟佛家成佛的逻辑有什么区别呢?

说白了,“仁义礼智信”没错,道德也没错,但理学家将这些东西,定义为“天理”范畴,属于“天地之性”,来居高临下地指导社会经济生活,在姜星火看来就是错的。

如果今天他接受了这种对方的“妥协”,承认了理学家的道德准则对于经济活动的指导地位,那么其实一切都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今天的太学之会,争到现在,争的就是到底存不存在“天地之性”这种至高的、凌驾于一切现实之上的概念。

“解大绅方才所言,盖赤子之心,见父自然知爱,见兄自然知敬。”

姜星火继续道:“若是真有一个天理,基于物质遗传的种种本能,方是天理源头,何消去存天理,而后发之为仁义礼智信?如孝子见父赴役,天寒起盥冷水,见之痛哭曰:为人子而令亲如此,尚得为人乎!于是以身代之。此痛哭一念,是从天理而求得的吗?我以为,宋儒往往说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