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蛀虫(第3/7页)

这跟某些产业的玩法是一样的,先拿着凭证去拉资金透支,再办事情,最后若是粮食运抵不了目的地,那也没办法,盐引被透支了是大事,谁都不敢戳破这层窗户纸,只能自己做烂账了。

朱棣这时候没说话,朱高炽、夏原吉、郑赐等人,神色也都明显有些诧异,盐法之混乱,显然在大家的意料之中,但是谁也没想到的是,短短三十多年,开中法最重要的根基都被动摇了。

“还有什么?接着说。”

“其二,是灶户跨过盐务衙门直接与商人接触。”

军户是当兵的,灶户自然是烧灶的,在老朱规定的大明社会分工下,灶户是食盐的生产者,而灶户生产的食盐,从性质上来讲,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正盐,另一种是余盐。

正盐是灶户需要上缴给朝廷的规定部分,也就是每年盐产出总量指标,分配到每个人头上的定额,譬如今年需要生产200万引盐,给每个盐场分配后,盐场再给不同的片区分,最后再给灶户分,这种方式属于赋税性质,也就是所谓的计丁办课。

余盐顾名思义,就是剩余的盐,也就是除了正盐以外,灶户多煮出来的盐……煮盐过程中有很多不可控因素,正如种田一样,不是说有多少种子或者土地面积有多大,就一定有多少产出的,虽然灶户的指标大部分时间都难以完成,但偶尔出现比预期指标要多,也是很正常的。

灶户手里的正盐和余盐都需要如数上缴,但按照盐法一开始规定,“余盐者,灶户正课外所余之盐也。洪武初制,商支盐有定场,毋许越场买补;勤灶有余盐送场司,二百斤为一引(引分大小),给米一石”,余盐可获得高于正盐一倍的工本费。

嗯,不要以为大明是大发慈悲,这玩意就跟现代的支付宝刷地铁卡一样,名义上每个月消费满多少钱以上可以打折,但实际上你就是天天坐,最后也只是勉强过线一点而已,打折后赚到的部分,还不够受累的。

而按照盐法规定,开中的商人是在纳粮后才能到盐务衙门的仓库支取食盐,是不能跟灶户有什么联系的,灶户手里的盐上缴后,也是从官府的米仓里领取作为工本费的米,也就是“令两淮运司于各场便利处,置立仓囤,每年以扬州、苏州、嘉兴三府所属附近州县,及淮安仓并兑军余米内量发收贮”。

“但是余盐工本米改为工本钞后,由于钞法日渐崩坏,宝钞实际币值是在下降的,灶户本来仅凭正盐收益就无法养家糊口,所以只能日夜煮盐,以增加盐产量的方式来维持生活……但由于朝廷赤字严重,盐务衙门管理混乱,越来越多的余盐,出现了无力包收的情况,面对灶户的抗议和商人们的请求,盐务衙门开始默认,商人可以绕过盐务衙门,直接从灶户手中收取余盐,以缓解余盐过多而盐务衙门无力照单全收的窘境。”

“而且……”

说到这里,陈瑛这么猖狂的人,都不太敢说了,但皇帝盯着他,他也不能不继续说下去。

“根据御史的实际调查,驱使灶户和商人直接接触最重要的原因还不是工本钞的改变,而是丁盐制。”

正如一开始是用米来收灶户的余盐一样,一开始对于正盐这种赋税性质的,也跟现在的制度不一样,用的是户盐制,也就是征税时以户为基本单位来收正盐。

但这种制度显然是有问题的,那就是有的灶户家里丁口多,劳动力多,完成正盐任务很简单,完成以后,还有余力多煮盐,煮出来的余盐,就都是自家财富。

“两淮盐场煎办盐课,其役不均,灶户有一丁而办盐三十引者,有七八丁亦办三十引者。”

当时巡盐御史发现了这一问题,于是给朱元璋上书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