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双赢(第2/3页)

朝廷相当于用他们捐献的粮食,给予了他们特殊权利。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敢问国师,既然有‘守法士绅’,可有‘不法士绅’啊?”

领头的潘氏族长谨慎地问道。

“自然是有的。”

姜星火缓缓开口道:“凡是有功名士绅符合以下条件的,都会被纳入‘不法士绅’名单,有功名的一律革去功名,直系子孙后代不得参加科举,相关财物以贪赃枉法罪论处,还要追赃其拖欠和根据拖欠时间产生的息率。”

“第一,直接参与或间接资助叛乱;第二,包揽佃农、自耕农缴税钱粮;第三,带头抗粮。”

这便是之前姜星火所提出的税改方案的前置步骤了。

姜星火打算借着这次机会,不仅要做到从田土中释放农民,而且也要把地方税改也给铺垫好,如此一来,“摊役入亩”、“以工代赈”、“地方税改”,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江南士绅对地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自然会大大减弱。

而这个契书的核心内容,也就是“以工代赈”的核心内容,也就是相关人员,却提的颇为含糊,且藏得很深,不易察觉。

契书的第三页明确写了“各家守法士绅所属佃农若参与白莲教民乱,则视为叛军之一员,需交由朝廷处置,守法士绅不得干预。”

这不由地让士绅们仔细琢磨了起来。

参与白莲教民乱的成员,无非就是几类人。

首先当然是白莲教徒,这些教徒多为商人、手工业者、市井无赖、江湖游侠。

其次,就是彻底活不下去的自耕农,直接舍弃了土地跟着乱军求一口饭吃……这种非常少,因为自耕农还有自家田土这个最后的财产,就是现在真的活不下去,贱卖土地总是能换钱续命的。

最后,也是人员占比最大头的,就是彻底活不下去的佃农。

佃农没有自己的田土,所以旱了一整个春耕,又涝了半个夏天后,很多佃农选择了直接全家加入了白莲教乱军,或是沿途被裹挟加入。

士绅们的家里,普遍有着大量的佃农帮忙劳作……这是废话,“耕读传家”的意思是看着佃农耕地,自己在家里读书,总不能让士绅们亲自打理动辄数千亩的田土吧?江南的水稻田讲究精耕细作,在没有农业机械的帮助下,一个人干十几亩就已经很累了,一家中等体量的士绅,通常会雇佣数十乃至上百户佃农来帮助自己耕种。

这也就意味着,士绅家里,同样也有很多佃农家庭加入了白莲教乱军。

按照历史经验与惯性思维,士绅们对于佃农的大量逃离是不太在乎的。

只要手里有田,还缺没饭吃的人投靠过来种地?

等到民乱结束,士绅们不仅可以重新招募廉价的流民作佃农,更可以趁着这次民乱,兼并大量破产自耕农的田土。

所以,民乱对于有丰沛粮食储备的士绅们来说,是一件好事。

士绅们一家带着护院,顶多百十口人,能吃多少粮食?关起门来过日子,外面乱个一两年,甚至改朝换代,只要自家的田土始终拥有,没几年又能富庶起来。

而正常的王朝更迭,是很少有对士绅们的田土动手的。

江南地区,从孙吴政权大力开发此地开始,到晋朝衣冠南渡,再到完颜构建炎南渡,再再到朱元璋建立大明,中间田土被大规模剥夺的变故几乎可以称作屈指可数。

所以,江南士绅们天经地义地觉得,这次白莲教民乱,规模又不大,跟以前闹的乱子一样,不会涉及到他们的田土。

既然不涉及到士绅的根本利害,那么允许朝廷处置参加白莲教民乱的自家佃农,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参与叛乱的佃农,朝廷不可能白养着他们,大概就是两个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