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停止前进,今晚就在这里扎营。”

高高举起手中的黄金枪,塔利亚斯王奇立恩下达了就地宿营的命令。他身后庞大的队伍立即开始行动起来。清理场地,搭造简易帐篷,生火做饭……一切都按照游牧民族传统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纵马在营地四周巡视了一圈,等奇立恩再回到中军位置时,一座宏伟的牛皮大帐篷已经搭建起来。帐篷顶端用黄金装饰,正是他们草原之国塔利亚斯用于代表国王威仪的“金帐”。

奇立恩翻身下马,正要走入帐篷,却突然有一只咩咩叫的绵羊从他面前跑过去,几乎把他撞倒。紧随着绵羊之后,一群女人和孩子嬉笑着追过去,好不容易才把绵羊按倒在地,然后用顶部削尖的空心骨管插入绵羊颈部大口吹气,很快就把羊涨死了。

这种屠宰牲畜的方法乃是草原游牧民族所独有,虽然这样宰杀出来的牲畜肉味不及放血法屠宰的好,却可以对牲畜做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会浪费一滴血。对于经常面临饥饿与严寒威胁的草原游牧民来说,一点一滴的食物都是万分宝贵,决不能随意糟蹋的。事实上,能够屠宰一头牲畜,吃到一顿新鲜肉食,对于普通牧民而言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故此那些女人孩子们兴致都很高,一边干活一边说笑着,显然是憧憬着晚上的美餐。

奇立恩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目光从那群人身上移开去。然而他的眼光所及,在整个营地里,除了哨戒巡逻的卫兵外,正在干活忙碌的全都是一些老弱妇孺。在塔利亚斯这样的游牧国家里,女人和孩子们一样要承担各种重体力活,除了不必上战场,她们的责任甚至比男人更重。

再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奇立恩转身走进大帐。国王的金帐却与外面的宿营地几乎同样简陋,就连帐蓬上的牛皮也已缝补过多次。不过,在后帐有一小块地方却依然被布置的精巧雅致,四处挂满了可爱的小布偶,与塔利亚斯国粗犷朴素的风俗大异其趣。

当奇立恩走进那小天地时,他的目光也一下子温柔起来。放下从不离手的圣地之枪,卸下身上累赘的钢制甲片,草原之王又恢复成为当年新科夫诺城中那个温文尔雅的腼腆少年。

妻子纪夕迎了上来,手中捧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银碗。

“快喝吧,这参茸汤若凉了可就不好喝了。”

奇立恩笑了笑,接过银碗一饮而尽。立即,一股热气从腹间升腾上来,不但精神为之一振,就连身体的疲乏似乎也减轻不少。他放下碗,长长吁了一口气。

“确实很有效,中京国的调养之道,果然名不虚传。”

但他随即低下头去,轻抚着爱妻的长发。

“只是辛苦你了,这些日子连续迁徙,每天行军那么累,还要顾着为我熬汤药。”

纪夕抿嘴微笑,摇了摇头:

“没什么,从前在家里就经常为爷爷熬药,早就习惯了。”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你不但要当心自己,更要顾及到咱们的……孩子。”

纪夕脸色微红,低头看了看自己微微隆起的腹部,摇摇头:

“别担心,他很乖的,一点都没给我添麻烦。”

奇立恩跪下身去,将脸颊贴在妻子腹部侧耳倾听,心中充满了喜悦之情。

“啊,我听到他的心跳了,强健有力,一定是个健壮的男孩子。将来我要把一身本领全都传给他,欧内斯特老师和梅菲斯老师的高妙武功,必定可以在他身上发扬光大。他将成为新的草原之王,引领着塔利亚斯国走向更大的繁荣……”

纪夕忍不住轻轻的笑出声来。

“万一是个女孩儿呢?”

“那也非常好。”

奇立恩的语调中依然充满欢乐与憧憬:

“我们的女儿,一定象你一样温柔美丽,她将是大草原上的明珠,所有塔利亚斯人的骄傲,就算卡奥斯的‘美慧三女神’也及不上她。将来向她求婚的年轻勇士必定会排满整个大草原!到那时候我这个做父亲的可要好好挑拣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