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6页)

“刚才你用的那种东西——会‘砰砰’炸开的那种罐子,再扔两个过去。”

吉姆在身后小声提醒他,莱恩斯却闻言苦笑:

“已经没啦,我总共只有一个……这么密集的队形,要还有多余的早扔过去了……唉,当时问斯图尔特大叔要了一个只是为了好玩,没想到在战阵上这么有用,早知道多要几个就好了……”

“那怎么办?要快点儿了——赫斯特在后面挡住了看守狱卒,但他挡不了多久的!”

吉姆有些着急,莱恩斯回头一看,果然看见院中混乱已经基本平息,囚犯们要么都跟着他跑到这门边来了,要么就已经横尸于地,另有少数犯人正在通往这边铁门的甬道入口处堵截冲过来的狱卒追兵。为首一人正是赫斯特。他的面容被毁坏,剑术却保留下来,此刻凭着一柄从狱卒手中抢过来的长剑,硬是封住了沃尔甘的去路。

沃尔甘连续抢攻数次都未能成功,而且发现对方竟然也在用帝国军标准剑术!心下顿时大为惊诧。作为莫拉法尔的心腹,他虽然不知道赫斯特的真实身份,却曾经被莫拉法尔叮嘱过决不能让这个毁面男人逃脱,心知这必然是上司又一宗见不得人的秘密。这时候想起莫拉法尔的严令,心下不由得着忙,急忙又拼命进攻,唯恐坏了上官的事情。

赫斯特以前作为帝国军野战部队中的斥侯中队长,在剑术方面理应要比沃尔甘这个坐守城中的牢头儿高强许多,但他在牢狱中被关了许久,经常忍饥挨饿,又缺乏足够的锻炼,实力难免大受影响,虽说在牢中时他已尽可能与吉姆切磋,但此时面临生死搏杀之际,对于剑术方面仍然不可避免地感到生疏了。勉强又抵挡了几剑,赫斯特身上已经多处负伤,他不得不后退闪避,而沃尔甘马上抢上,一步一步的向甬道内逼近过来。

见此状况,莱恩斯再也不能犹豫,他举起手中的龙鳞短剑,冲身后所有囚徒大叫一声:

“想活命的,就往前冲吧!”

喊完这一嗓子,莱恩斯也顾不上别人,率先朝对面的帝国军阵列冲杀过去。虽然此刻并非两军交战,但出于武将与骑士的矜持,莱恩斯还是直接向老将安特亚斯冲了过去——只有同样身为军团长的自己,才能对付那久享大名的老将。

在他的带动下,身后那些囚犯也都不要命的往前冲去,他们手中大都没有武器,但也不是赤手空拳——莱恩斯充分利用了龙鳞剑的锐利,砍下牢门上的栅栏给囚徒们当兵器使。在那样一批亡命徒手中,即使是一根普通铁棍或木棒也很有杀伤力的。当这群囚犯付出最初遭遇弓箭阻击的伤亡代价冲进帝国军阵列以后,情况又开始变得和在牢房院子里一般混乱。

但这一次的混乱局面远不如刚才剧烈。比起狱卒部队来,卡奥斯皇家剑士军团的军卒在步战格斗方面可强得太多了。无论群斗还是单挑帝国士兵都占尽优势,随便一名帝国剑士都可以轻松对付两三个囚徒,更何况帝国军的数量也远远超过对手……与其说这是一场战斗,倒还不如说是在屠杀。

不过囚徒们的目的并非和帝国步兵正面对抗,他们拼命攻击是为了能冲进广场后面的街巷,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大多数囚徒都惨遭屠戮,但终究有极少数本领与运气兼具之辈获得成功,逃进了后面的巷子里。

莱恩斯也属于这少数幸运儿之一,不过他的成功并不完全是因为幸运——能够从帝国四将军中资格最老的宿将手下逃生,光靠运气是绝对不够的。当莱恩斯与安特亚斯第一次交剑时,他就已经清清楚楚的体认到这一点。

安特亚斯的剑术对莱恩斯而言并不陌生,可以说卡奥斯帝国军每一个正规军人都是出自安特亚斯门下——因为他们都修习帝国军标准剑术,而这套剑法正是出自老将安特亚斯之手。莱恩斯与帝国军交战多年,对于这套剑法看也看得熟了。更何况不久之前莱恩斯还与安特亚斯的亲传弟子拉格茜丝,西奥苔丝等人较量过,老将在传授这些弟子时毫不藏私,确实把一身本领倾囊相授。故此两人交手之后,莱恩斯发现老头儿施展出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