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4/5页)

之前我曾用扯破的裙子缝过几个包,这是我小小缝纫计划的一部分成果,现在,我把玻璃瓶放进其中一个小包里,用布片好好分隔开,把包斜挎在肩上。我努力不去想自己在做什么,现在我紧张到喉咙打结。我两只手抓紧丝绸的长绳,爬出窗外。

我以前爬过老树:我最爱老橡树,只要扔一根破绳子到树枝上,就敢爬到它们上面。但这次的攀爬跟那时候完全不同。塔身的石料平整到异乎寻常,甚至它们之间的缝隙也相当狭小,还抹了灰泥,表面完全抹平,这么多年也没有开裂或者脱落。我踢掉鞋子,任由它们掉下去,但就算是光脚,还是找不到蹬踩的地方。我全身的重量都在那根丝绸长绳上,手心冒汗,两肩酸痛。我向下滑行,再抓紧,有时就悬吊在空中,那袋子来回摇摆,在我背上充当丑陋的负担,瓶里的液体汩汩作响。我一直向下,因为别无选择。现在要爬上去,比下去还要难。我开始幻想松手的后果,因此知道自己的力气快要用完,我几乎已经说服自己,相信现在摔下去可能也不会太惨,却意外地发觉脚被戳了一下,好痛,原来我已经到了平地上,直接踩穿了塔身边缘半尺厚的松软积雪。我把鞋子从雪里挖出来,沿着龙君开辟出的前往奥尔申卡的小路狂奔。

我刚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完全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我跌跌撞撞跑进小酒馆,一边大汗淋漓,一边又冷得要死,我的一部分头发黏在额头上,靠近呼吸路线的发梢上却结了冰霜。那里的人我全都不认识。我倒是认出了镇长,但以前也没跟他说过一句话。他们很可能把我当成一个疯婆子,但鲍里斯在那儿:他是玛莎的爸爸,玛莎是跟我同岁的一个女孩,他也去了龙君选侍女的现场。他说:“那个是龙君的女孩。她是奥德雷的闺女。”

以前那些女孩,在十年期满之前都没有离开过石塔。尽管号火一定代表紧急状况,但我觉得,他们一开始肯定是宁愿自己设法应对黑森林派出来的任何妖物,也不想看到我突然闯到面前,我本身绝对是麻烦,又不见得能帮大家解决任何问题。

我告诉他们,龙君去了黄沼泽;我还说需要人帮忙送我去德文尼克村。他们不开心地相信了前一条;我很快意识到,他们完全没有执行第二条的意愿,不管我怎么说自己上过魔法课。“你到我家来,我老婆会带你过夜。”镇长说着,转身看向别处,“达努赛克,骑马去德文尼克村:他们需要知道现在只能自己坚持,不管碰到了什么麻烦,我们还需要知道,他们需要怎样的帮助。我们会派一个人进山——”

“我才不会到你家过夜!”我说,“如果你们不送我去,我就自己走着去。我还是会比其他能帮忙的人更早赶到!”

“够了!”镇长对我吼道,“听着,你这个笨孩子——”

他们当然害怕。他们以为我是偷跑出来的,只想趁机回家而已。他们不想听我哀求帮助。我觉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自己也觉得羞耻,要交出一个女孩给龙君;他们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还是这样做了,因为别无选择,而这件事又没有严重到迫使他们起义的程度。

我深呼吸,又一次使用了我的武器瓦纳斯塔勒姆。龙君几乎可能会为我这次的表现感到骄傲,我觉得,因为每个音节,我都说得像磨尖的刀刃一样清晰。魔力在我身边波动,所有人都退避开来,魔法光芒让壁炉的火光相形见绌。等到光辉散去,我的身高增加了几英寸,样子庄严华贵到可笑。脚下是高跟的朝靴,衣裙像是服丧的王后:一件用黑天鹅绒做成的长裙,配了纯黑的蕾丝边,饰有小小的黑珍珠,跟我半年没晒过太阳的肤色形成鲜明对比,肥大的衣袖裹紧我双臂,上面有多条金色流苏。而在裙子外面,更为夸张的,是红金两色丝绸的闪亮外衣,脖子周围又是黑色皮草,腰间是一条黄金带。我的头发用一根金丝发网束起,饰有各种小小的硬质宝石。“我才不蠢,更没有说谎。”我说,“就算帮不上什么忙,我至少可以想办法做一点儿努力。马上给我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