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爆款(第3/4页)

何乐而不为呢?

林家第三代在抱团,林胜天一家是被排除在外的,虽然第三代这个小团体本身也是各怀鬼胎,不过在针对自家这块他们还是很配合的,不然林胜天和林熙,之前也不会在公司里举步维艰。

林胜天要有自己的关系。

之前可能麻烦,但现在手握《我是歌手》这个潜力无限的综艺,也是有人愿意和林胜天亲近的。

……

家中。

正如林知白所料,综艺的成功也被系统算作是长线任务中的一环。

“叮咚。

恭喜宿主再次取得【继承权之争】的阶段性进展。

奖励技能点*1

任务提示:每逢您取得长线任务的阶段性进展都会获得此奖励。”

这一刻林知白确认。

等《狂飙》播出时自己应该也会获得技能点奖励,这个长线任务能让自己薅不少技能点。

这时。

江城打来电话,“那个林豹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在跟我谈条件呢。”

“嗯。”

林知白冷笑。

林豹这会儿应该觉得自己志在必得吧。

江城笑道:“为了不露出破绽,我在假装跟他谈判,除了林豹之外综艺部下午还有四个主管也联系了我,都看上了《我是歌手》第二季版权,咱们鲲鹏投资这下也算是打响名气了,估计很快业内就会知道我们的存在。”

“先稳住他们吧。”

林知白不出面,这需要江城自己把握,《我是歌手》的版权在鲲鹏投资的手上,不能太直接就把第二季也交给自己哥哥,总得走个过场才是。

“我有数的。”

江城觉得这事儿做起来特别来劲儿。

因为神话联系江城的这帮主管,对过去的他来说都算是大人物,如果没有老板的提携,自己还真没有资格跟这帮人在生意桌上谈判,这些对于一个人来说无疑是很大的鼓舞和刺激,也有利于成长。

至于为什么林豹这些神话综艺部主管能知道鲲鹏?

因为鲲鹏拿出《我是歌手》的策划后,和林胜天签了合约。

只要看到那份合约就能发现鲲鹏投资才是甲方,自然也能从中查到江城这个代言人的联系方式。

“过段时间咱们就有资金回馈了。”

林知白道:“你可以着手成立一家小型音乐公司了。”

“好的。”

江城之前拿着《我是歌手》和神话娱乐签署的合约条件是,要分享节目全部收益的百分之十。

别小看百分之十。

以《我是歌手》目前表现出的热度来看,光一个广告的独家冠名费就价值五千万打底!

此外。

还有视频网站的分成等等。

江城和林知白预计这个节目最终能够给鲲鹏投资带来千万以上的收益!

这还只是第一季!

第二季这笔收益会更高!

要知道这个节目在前世可是最为长寿的节目之一,搞了好几季之后热度才下降,毕竟观众总有看腻的时候嘛。

不过林知白不在意。

前世的顶级综艺策划还有不少。

有点像创意入股,或者说是技术入股的模式,林知白自己不用出一毛钱,单单只要拿出《我是歌手》的策划案,就能让神话娱乐的综艺部替自己打工。

神话不愿意打工?

那林知白还可以找纳森,找天光。

三大的竞争关系,可以让林知白充分利用。

因为林知白以后肯定能拿出更多综艺,不能全给哥哥吃了,林胜天也没办法全部吃下,除非他升职成神话综艺部的部长之类……

林知白在等待那天的到来。

有他的帮助,哥哥未必不能做到。

而如果哥哥掌握了神话娱乐的综艺部,林豹到时候必然会出局,就好像姐姐如果全面掌握了音乐部,那林柳也要靠边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