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第3/5页)

为什么奥尔答应了?因为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给了奥尔半条街,假如案子破了,那么整整一条街都是奥尔的。虽然那条街处于黑区,但恰好是黑区与鱼尾区交界地区,有了那些地契,奥尔就能直接把建在那的工坊赶走——那些混蛋现在还在抓人。

康斯德秉持着□□上的作风,直接把地契拍到了桌上,奥尔当时就很有骨气地说:“没查出来也要给我一半。”

康斯德点头:“当然,我知道您的规矩。”

他是会离开索德曼的,但他现在还在这,那有些很多事,他就没办法放手。

达利安没跟来,临走的时候他对奥尔说:“我随时待命。”

就那么确定事情会闹大吗?!

奥尔接过了对方递来的案卷开始查看,事实上,奥尔不认为他能破案,因为这也是一件陈年的悬案,只是没那位匈塞大使家的案子那么“陈”,这案子发生在八年前,当时闹得不小,甚至奥尔还能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一点点印象。

因为案子发生在中等偏上的居民区,且死者是母女三人,母亲和十二岁的大女儿在被杀前都遭受了残忍的侵害,六岁的小女儿被活活勒死。这三位母女的丈夫,是一位海军的少尉军官。这位少尉在两个月后回到岸上才知道了这件惨案,听说当时就昏厥了过去——他刚刚进行的是一次短途的航行训练,出发前,妻子刚刚告诉了他,可能第三次怀孕的消息。

中产家庭的母女、幼儿、军人丈夫,所有这些加起来,让这件案子在各大报纸的头条上保持了至少半年的热度,但最后以未能找到任何嫌疑人而告终。

死者名叫南希·威尔逊,案卷中特别标出她婚前姓法利埃,和这位大金主康斯德一个姓。

“她是您的……”

“我的妹妹。”康斯德一脸苦涩,“她爱上了乔治·威尔逊,为了那个男人脱离了家庭,就落下了这么一个下场。事发的时候,我们全家人都以为是哪个混蛋在复仇。这是坏规矩的,因为南希已经很明确地脱离家族了,她是个圈外人了,更不用说她的孩子!复仇不该找她们。

我们找了三年,最后确定,这事儿不是我们家任何一个圈里的敌人干的,这就是一场该死的……犯罪。”

犯罪这个词从康斯德这样的嘴里说出来,顿时就有种黑色喜剧的感觉,可是想想这场犯罪幕后的情况,没人笑得出来。

至于警察那边为什么没能找到犯人?在索德曼当了四年警察的奥尔,已经十分明白,没必要去问了。

案卷保存得还是很完整的,康斯德甚至带来了被害三人当时身上的全套衣物。

南希穿着一件当时应该是米黄色的长袖长裙,和一双平底软鞋。以南希的社会地位,即使是在家里,丈夫不在,她也应该穿高跟鞋,裙子里边该有束胸衣和丝袜——虽然没有法律的规定,但这是一种公序良俗。

“威尔逊夫人的内衣与丝袜呢?”奥尔问。

康斯德尴尬地怔了一下:“我很确定,这些就是她当时身上穿的全部了。”

奥尔点了点头,康斯德对妹妹的关心是真诚的,但作为一个男人,总会有很多事情想不到。

长裙上奥尔找到了飞溅血迹,滴落血迹,浸染开的,以及被手指抹开的血迹。衣领与肩膀上的血迹状态,说明南希的面部遭受了严重的殴打,严重到鲜血喷溅。她在暴力对待后,很显然是流产了,下方的裙子几乎被血浸透。

衣襟被扯烂了,可还是能看出凶手给了她两刀,不是心脏,而是肺部。所以,衣服上有一点点泡沫干掉的血迹,那是她在窒息中艰难挣扎留下的。

奥尔把这件衣服整理好,放进证物盒子里。

威尔逊夫人的大女儿叫瑞贝卡,她遇害时穿着白色的衬衫和蓝色的背带裙,带着蕾丝花边的白色袜子,还有一双红色的小皮鞋。血迹让衣裙显得肮脏,时间让布料失去了亮丽,但依然能看出当年这是一个被母亲打扮得多么可爱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