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援白先锋!(第2/3页)

必须要有霓虹会社的股份,也就是合资,海外唱片公司才可以展开经营活动。

这个条件是不是很熟悉?没错,很多海外集团想在天朝落户,也要遵守这一条。

不过为了保护本土产业,天朝要求本土企业的股份必须超过51%,但现在霓虹却没这个要求。

于是由华纳出资50%,渡边事务所和先锋各出资25%,组成了华纳兄弟·先锋公司。

前几年因为渡边事务所的撤资离开,现在的唱片公司更名为了华纳先锋。

至于渡边事务所为什么撤资,这里面的故事就更加复杂了。

渡边事务所想成立自己的唱片公司是一回事,另外本土派和外资矛盾也是原因之一。

但不管如何,因为渡边事务所的离开,现在华纳本部掌握了霓虹华纳先锋的主导权。

而无论本土派还是外资派,对白川枫来说都无所谓。

甚至外资派的唯利是图,更容易促成彼此的合作。

毕竟他们看重的只是利益,而无所谓什么传统做法。

白川枫向华纳先锋提出的合作请求很简单,那就是把中森明菜的第三张单曲制作成CD唱片发售。

并且单曲的发布日期和白川电器的便携式CD机同步上市。

华纳先锋在听到这个要求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为何?因为现在歌手发唱片都是以LP的方式推广,也就是黑胶唱片。

但CD唱片是什么,虽然音乐界有所耳闻,不过这种新技术对他们来说还是有些陌生。

索尼的CD机在发售之前就已经在做推广,白川电器同样如此。

然而对于唱片公司来说,这完全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CD唱片的制作以及播放形式和黑胶完全不同,这也意味着在单曲的制作过程中,以往的经验可能不一定派的上用场。

最最关键的是大众的接受程度如何,他们是否适应这种全新的音乐播放机?

在没有业界的相关成绩或者使用经验之前,唱片公司都表现的非常谨慎,除了索尼自家的唱片公司。

对于华纳先锋而言同样如此,中森明菜虽然只是一位刚出道的新人。

但是有第二张单曲大卖40万张的成绩在前,怎么看第三张单曲都会有不错的表现。

而如果选择了CD唱片,结果成绩惨淡。那么不说中森明菜的星途,华纳先锋自己就亏大了。

几十万张黑胶唱片的利润,高达数亿日元,如此之大的数额由不得华纳不谨慎。

而面对华纳的顾忌,白川枫解决这件事的办法也相当简单粗暴。

那就是以钞能力开道,直接和华纳签署了对赌协议。

如果中森明菜的第三张单曲以CD形式发售,但半年之内最终销量少于30万张,那么白川电器会补齐缺额部分的差价。

换句话说就是,白川电器对中森明菜的第三张单曲托底。

无论最终成绩如何,但是30万张是她的保底销量。

这样既保证了中森明菜在流行乐坛的名气,也保证了华纳先锋的利益。

当然如果市场销量超过30万张,那么白川电器不用有额外的支出,华纳自负盈亏。

这就是白川电器向华纳先锋开出的条件,老实说后者面对这样的协议内容完全没有拒绝的想法。

30万张,这可真是大手笔啊。仅仅成本就接近1亿日元,更别提保底的几十万张售价了。

30万的销量是乐坛的一个分水岭,霓虹艺能界对唱片销量的认证是超过20万张即为金唱片。

如果是30万,那么唱片公司或者事务所对外的通告,就可以直接写上“大卖”两个字了。

同样如果歌手达到这个销量,那就表示你是时下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手。

如果连续几张单曲销量超过30万张,那么你就是艺能界的顶流、当红辣子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