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利益瓜分(第3/4页)

白川枫知道他们这样做的用意在哪,无非就是瓜分专利分成时,大家可以更理直气壮一点。

不过自家在这方面的技术确实不如他们,现在又坐在一起讨论标准,那么索性让他们干点活好了。

又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讨论,CD-ROM的各项参数已经确定的七七八八。

毕竟大多数工作,白川电器已经干完了。

“好了,现在让我们来讨论一下,CD-ROM的专利问题吧。”

听到这句话,无论是大贺典雄还是西蒙都精神一振,重新坐直了身体。

“关于光盘的制作成本,大致在8~12美分的区间范围内,想必这一点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白川电器内部早就已经核算过数据,千叶的工厂也正在施工,生产成本怎么会不提前估算。

同样索尼和飞利浦的CD工厂都开始投产了,虽然光盘格式不同,但是制作成本基本一样。

所以这两方对于每张光盘8~12美分的成本,也都没有意见。

“考虑到光盘的制作比较廉价,专利分成会以实际出厂价格作为参考对象。”

一张光盘的制作成本,折算下来大致在20~30日元左右。

但是通过母盘压制内容后,再分发给各个内容出版商就不是这个价格了。

出厂价少说也能达到100~200日元每张,以此为计算基础,专利费为售价的25%以内可以接受。

或者产品增加利润额的四分之一,也常会作为参考对象。

而光盘因为成本极低,所以白川电器和索尼、飞利浦讨论后一致认为,每张光盘10美分是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去掉成本及专利费,光盘制造商依旧有利可图。

而且这东西本来就是靠走量盈利,生产的越多成本越低。

所以最终三方协商定下了每张CD-ROM光盘,收取10美分专利费的标准。

“考虑到白川电器已经把CD-ROM开发的相对完整,8美分是我们应得的。”

白川枫当仁不让的率先举起了刀叉。

“白川桑,CD-ROM是在CD原始技术基础上开发的,索尼和飞利浦的前置努力才是重中之重。

所以我认为索尼和飞利浦各40%,是合理的。”

大贺典雄也不和他客气,立即提出了争锋相对的意见。

飞利浦的西蒙点头表示认可。

“但是CD-ROM更复杂,其所容纳的数据格式远比初始的CD-DA要丰富。

白川电器投入巨资,凭借一己之力完成了格式开发,理应是功劳的最大出力者。

况且如果不是我们,索尼和飞利浦根本就没有开发CD-ROM这种格式的打算。

所以白川电器必须是最大受益者,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面对白川枫强硬的说辞,大贺典雄微微沉默。

“白川电器35%如何?剩下的索尼和飞利浦平分。”

飞利浦的西蒙,对大贺典雄的提议,点头表示认可。

白川枫只是摇了摇头,连说辞都懒得再想。

什么事都不干,就想和我平分利益,尽想着这些美事。

“白川桑,CD-ROM有我们的技术这是事实。

阁下不可能脱离了CD原始技术,去开发CD-ROM,还请明白这一点。

所以无论如何,索尼和飞利浦都应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这是行业格则。”

看得出来大贺典雄也有着自己的谈判底线,否则他很难向总部交代。

白川枫犹豫了一会,最后抬起目光看向两人。

“一口价,白川电器6美分,否则就没有再谈的必要了。”

大贺典雄斟酌了几秒,又低头和随行的人员交流了几句,最后勉强点头答应。

飞利浦的西蒙,只是嘱咐自己的助理记录下什么,随后就点头表示认可。

“好,既然如此,那么CD-ROM就算正式确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