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警犬与人贩子(第2/7页)

他们知道老王有保存尸体的手艺,想让老王让尸体的保存期限延长,因为算出来的下葬日子要十几天之后。

老王哪怕有所怀疑,但是看到他们拿出来的钱,老王还是选择了装糊涂,对方答应给他预付三万块,等到下葬那天,再把剩下的三万给他。

六万块,在一些富裕的家庭眼里,这不过存款上的零头,或者在大城市一些打工人六个月的工资,但是在这个偏僻的屯青县,却是老王无法一下子拿出来的救命钱。

女儿的重伤,还没有结案的交通肇事案,肇事者家属的哭诉,以及要面对的,女儿未来可能的下肢瘫痪。

老王在询问的最后,问警察,他到底处理的是一具什么来历的尸体,因为在他给尸体清理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十分惊人的事情。

老王原本并不想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在最后,他突然想到病床上的女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开口,虽然那是一件极其难以齿口,让人愤怒的事情:“那个丫头的尸体,被人糟蹋过。”

记录口供的警察笔尖一顿,不敢置信的抬起头。

警察并没有回答老王的话,老王被押回去的时候,还在执着的问,他想问出一个结果,想弄清一个真相,走廊里响起他崩溃的哭声,他知道自己有错,一直都知道,他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然而躺在病床上的女儿,银行卡里逐渐见底的存款,让老王无法拒绝那六万块钱。

他想要一个真相,然而他也知道那真相绝对是自己无法承受的。

在后期的尸检报告里,法医的检查结果证实了老王的话。

花季少女的遇害本就让人惋惜,她死后的遭遇更是让人愤怒。

邹正再次憋不住跑来找骆芸,他不能跟别人说,不能在外面谈论案情,连同事之间,这种愤怒的宣泄都是不能随便表现出来的,他父亲跟他说,公检法工作者办理案情绝对要十分客观的去对待案子与嫌疑人,不能让主观情感支配。在警校的时候,老师也反复强调这一点,执法人员最忌讳的就是主观情绪去判断案情,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是客观事实,而邹正显然还太嫩,他虽然不是一线干警,目前担任带犬训导员,可案情的进度和发展还是要去了解,因为他不可能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干下去,然而就在刚才,知道那个女孩遭遇的事情,邹正还是控制不住地跑来找骆芸。

屯青县的公安局里只有一条警犬,这条警犬平时的出勤任务多是帮助寻找走失的老人、走失的儿童,以及自主选择增加附属工作——看大门。

由于工作内容过于平和,警犬的性格也越来越温柔,就像现在,它好奇地探头看着旁边警犬身边气哭的邹正,问骆芸:你家铲屎官咋了?有重要的人丢了?用不用我帮忙?

骆芸深吸一口气,回头对身边的老前辈露出一个笑容说:不用,他就是被气到了,哭出来就好了。

老警犬胜利离开前,还是很担心邹正的状态。

刚才那个笑已经用尽骆芸所有的克制,她的胸口激烈的起伏,而埋在骆芸身上偷偷哭的邹正并没有发现这一点,此时能让他发泄出来的只有这里,他可以跟妞妞说任何秘密,因为狗子听不懂人话,更不会泄密,还会安慰人。

妞妞就是他的树洞,他可以悄悄说所有不能对外说的话,发泄自己气到炸开的情绪。

每个人都有控制自己情绪的方法,而邹正的方法显然就是妞妞。

然而童话故事证明了树洞并不是一个保守秘密的好选择,长着驴耳朵的皇帝最后被树洞搞得人尽皆知,而邹正说的事情也在警犬们之间迅速传开。

可可都听傻了,它完全不能理解有些人类的行为,它看着气疯的妞妞,想要安慰它,却不知道要怎么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