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 凶手是谁(第2/5页)

赵凌舒:你们不是认定人是被我公主府的人打死的吗?事关公主府,本公主当然有权了解事情经过。

再说了,昨天公主府的家丁不过是打了他几拳而已,他走的时候可没事,怎么过了一晚上就重伤而亡?

我看分明是有人想讹诈本公主。

都给本公主让开,本公主要自己看个究竟。

赵凌舒挥开挡在她前面的人,终于看清了躺在担架上的死者,确实是昨天的男人。

男人身上很多淤青。

赵凌舒看了看简陋的验尸工具,下意识后退了两步,不做好全身防护她可不敢碰尸体。

她转头看向仵作:他身上的致命伤是哪里?

仵作畏于赵凌舒的气势,老实答道:死者腹腔有大量积血,是被人大力击打腹部造成,死者腹部的淤青就是致命伤。

死者的妻子也说了,公主府的家丁打了死者腹部好几拳。

赵凌舒:只有这些伤?其他地方都没伤?

仵作摇头:并未看到有其他伤势。

赵凌舒语气肯定道:那这里一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他是被人打死后挪过来的。】

大秦

太过巧合确实只能是人为,秦始皇对此深有同感。

“何以肯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在天幕出现之前,大秦连纸都没有,更别说这种题材的小说了。秦始皇坐拥四海,每天日理万机,哪有空看底下的官吏是怎么断案的。

头一次听到这种题材的故事,加上顾清瑜念得抑扬顿挫,不知不觉中,秦始皇听得入迷了。

甚至将心中的疑惑脱口而出。

话刚出口,秦始皇就后悔了,怎么可以被天幕牵着走呢!

失策失策。

好在在场之人也同样困惑,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秦始皇望着顾清瑜手里的小说若有所思,将断案经过编写成册竟如此引人注目?

区区一部《包公案》就能造就包拯青天的美名,此后代代相传,甚至到了将之奉为神的地步,果然不能小觑。

而且他还从中发现了“法”的痕迹。

“儒”被秦之后的各个朝代尊崇,用来治国,他用“法”肯定也可以的,只是没用对方法。

更何况后世已经给出了答案——依法治国。

法制是可行的。

或许天幕这回所讲的内容就是一个契机。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

不是案发现场?为什么?

难不成是他想错了?刘彻皱了皱眉,挥退了扇扇子的宫人,端坐直身子,他倒要看看这个案子有什么玄机。

宋仁宗时期

赵祯一开始也觉得是妻子干的,但如果案发现场不是家里,凶手是妻子的概率就很低了。

“包爱卿,此案你怎么看?”

被点名的包拯在同僚们羡慕嫉妒的视线下,淡淡道:“未经审讯,臣不敢妄言。”

赵祯:“……”猜猜都不行吗?

还是书里的包拯更有人情味一点。

现实中的包拯只会喷他,喷大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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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诧异道:公主何出此言?

赵凌舒说:他如果是死于内伤,应该会吐出大量的血,可这屋里可没多少血。

出血量多且出血速度快的内出血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死亡,如果出血量较小、出血速度也不快的话,一般是不会致死。

家丁打得那几拳根本不足以造成致命伤。

屋中虽然凌乱不堪,但是血迹极少,只有被褥枕头沾了点血迹而已。

最关键的是妻子说子时的时候男人才开始喊痛,子时就是现代的23点,这个时间在现代可能夜生活才刚开始,但在古代已经进入梦乡好几个小时了。

睡觉肯定不会穿着出门的衣服吧?

子时男人喊痛,大晚上的,家里又没有其他男人,妻子第一个想到的肯定不是去找大夫。她想的肯定是先缓解丈夫的痛苦,比如烧水热敷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