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们是冠军!(第3/7页)

第一轮之所以优势那么小,单轮投票数被韩舟碾压,完全是因为时间不够做出两首有资格成为超级经典的歌曲,所以,第一首的水平差些。

但是第二首,费利维认为,自己能唤醒路人歌迷对自己的喜爱,唤醒自己的老歌迷给自己投票!

台上,灯光暗了下来。

费利维带着礼帽背对着舞台。

当前奏响起的时刻,费利维同一时间转身,靠拢话筒:“When I was……a child!”

前三个单词,音高直接直上云霄!

费利维的唱功,不是那么简单的。

台下的张策永变了脸色。

张策永是现在真正意义上的华国第一天王,费利维是世界第一天王。

张策永一直觉得,除了英文歌更容易转音以及和曲调节拍契合度更高的优势之外,自己绝对不输给任何天王。

但是仅仅这一句,张策永就知道,自己至少要低半个档次甚至一整档。

这句歌词,那可是一点没节奏,一点不押韵,非常不好唱。

但是费利维唱的没有丝毫弱点。

费利维靠拢话筒,摇晃着身体,轻声的演唱:“我喜欢如云的你,

小心翼翼,

把一朵玫瑰放进玻璃瓶里,

在校车路过的泥泞路口,

迎着风挥挥手。”

费利维这一次并没有用他刚刚开始尝试的歌剧和流行歌曲融合的唱法。

而是选择了古典和流行乐融合的自己擅长的曲风。

这样的歌词,路人歌迷一般更多欣赏的是曲而不是词,显得有点文绉绉的。

但是,费利维演唱的时候,热情如火。

让人似乎能亲眼看到那炙热的初恋。

随着演唱的深入,大量的路人歌迷开始投票。

“费利维还是费利维,真强!”

“太好听了这首《情书》。”

“哈哈哈,这么酷的费利维,也有这么呆子的经历吗?所以这是他自己的写的词?”

美式校园,大家聊的都是派对,舞会,运动。

谁要聊学习?谁会给女生写情书?

一万封情书,不如派对上走上前说一句:“做我的马子吧。”

不过,歌曲是歌曲,生活是生活,这首歌因为古典风格,所以歌词方面更多是描绘的一种纯真的东西。

因为文化差异,韩舟听得也是有点惊讶。

费利维敢用这歌词,应该是有什么依仗吧?

唱到副歌,吉他声加快,费利维睁开双眼,力量爆发:“嘿,安迪,幻想梦境不是现实。

在舞会上只敢偷偷看你,

在路口我收回了情书,

在十八岁的夏天,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约的跑车。

法克,我失去了你!”

高昂的高音,接踵而至。

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

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

费利维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话筒:“字迹落在情书上,sasasasa!”

“轮胎碾过泥泞,sasasasa!”

“sasasasa!”

“风迷糊了眼睛,树叶sasasasa!”

“远方的房子里,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书写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声里,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当费利维唱完时,现场非常的疯狂。

这是一首情歌,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让人难以忘记。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

韩舟深吸一口气:“真强啊。”

说实话,这么久以来,韩舟制作音乐,早就习惯了乐理,习惯了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