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秘密(第4/13页)

“和弗朗西丝说话呢。”莫琳说。

“说什么?”

“说这说那。”

“哦。”

他沮丧地拉长了这个词,像是在说他清楚地知道她们在谈什么,而且他并不关心。闲言碎语,流言飞语,对灾难冷血的兴奋。不管是现在还是他说话自如的从前,他都很少参与这种谈话—他言简意赅,只是在语气和意味上稍带责备。他仿佛在求助于某种信仰,某些所有体面的人都知道的规则,不仅是体面的人,就算是那些生活匮乏的人也都知道的规则。他不得不这样做时,那副模样像是为所有当事人感到痛苦和尴尬,同时又令人望而生畏。他的责备威力无穷。

你总是称一名医生为某某医生,但是卡斯泰尔斯的居民逐渐改口,不再叫律师为某某律师。他们称呼年轻律师时不再加上头衔,但他们总是叫莫琳的丈夫斯蒂芬斯律师。莫琳叫他阿尔文,心里却是把他当成律师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和过去上班时一样—灰色或棕色的三件套西装—他的衣服价值不菲,可是没有一件合身,在他那大块头的身体上显得皱皱巴巴。那些衣服上总沾着若隐若现的烟灰和面包屑,甚至还有皮屑。他的头下垂,入神时脸部松弛,表情既精明敏锐又漫不经心—你永远不清楚到底是哪一种。人们喜欢这样—他们喜欢他有些邋遢,有些恍惚,这样他才能惊人地灵光闪现。他了解法律,他们说。他不需要去查书本。他就是活字典。他的中风并没有摧毁他们的信心,他的外表或是行为并没有因为中风而改变多少,而且让原本有的东西更加明显。

大家都相信,如果他运筹帷幄,他本可以当上法官。他本可以当上参议员。他太清高了。他不肯卑躬屈膝。他鹤立鸡群。

莫琳坐在他身边的软凳上做速记。在办公室,他叫她“宝石”,因为她聪明可靠,她自己就可以起草文件和法律文书。在家里,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海伦娜和戈登,也都这么称呼她。现在孩子们有时候还这么叫她,尽管他们已经长大成人离开了家。海伦娜叫她的时候,怀着爱意和挑衅,戈登则带着郑重又沾沾自喜的善意。海伦娜是一个多变的单身女人,她很少回家,一回家便会引发争吵。戈登在一所军校当老师,他喜欢带妻儿回到卡斯泰尔斯,实际上是为了向他们炫耀这个小镇,炫耀他的父亲和莫琳,以及他们那与世隔绝的美德。

莫琳仍然喜欢当那颗“宝石”。至少她觉得这个称谓很舒服。她的想法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此刻,她在想那个长夜漫漫的冒险是如何开始的,住在营地,伴着约翰斯通小姐放肆的鼾声,她在想冒险的目的是什么—整夜不睡。她在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们所依赖的策略和消遣,虽然她听说那从来也没有奏效过。女孩们打牌、说笑话、抽烟,午夜时分玩起伟大的“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有些大冒险是这样的:脱掉你的睡衣,露出你的乳房;吃掉香烟头;吞下泥巴;把头伸进水桶争取数到一百;去约翰斯通小姐的帐篷前小便。真心话的问题是这样的:你恨你的母亲吗?父亲呢?姐妹呢?兄弟呢?你见过多少鸡巴,它们又是谁的?你撒过谎没有?偷过东西没有?碰过死的东西没有?一口气抽了太多的烟,让莫琳感到恶心和头晕,这种感觉又回来了,还有吸饱了阳光的重油布下散出的烟气,以及女孩们的气味,她们在河里游了几个小时,在河岸边的芦苇里奔跑躲藏,腿上吸了水蛭,要用烟把它们熏掉。

她记得她曾是多么调皮。爱尖叫,爱冒险。就在上高中之前,她染上了眩晕症,不知道是真病还是疑病还是半真半假。它很快就消失了,她的大胆也在丰满的身体里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用功而害羞的女孩,一个爱脸红的人。她身上开始显露另一些特质,她未来的丈夫雇佣她、迎娶她时将会发现并珍视这些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