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第2/5页)

纸衣的原料是楮树皮纸,此纸十分耐磨,且隔热性完胜麻布,已经快把麻布纸衣给淘汰了。

高长松家贫时也穿过纸衣,他感觉:硬是真的硬,保温,马马虎虎吧,只能说聊胜于无。

无钱的村人除纸衣外还会左套一层、右套一层,他们的外套多是麻布所制,夹层里缝了破布头、麻绳、废纸等一切似乎能御寒的废品。

成品说御寒是不可能的,挡风还差不多。

去年高长松自己还在挣扎,自然没有闲心搞别的,但在第二个寒冬即将来临的今日,他也琢磨着能不能做出价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

哎,御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吗?而且棉花也不是没有传进中国,早在未经南北朝时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现在还只当观赏品,要他在全国大力推广,也得当上朱元璋,在全国强制推行种植才行啊。

考虑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还是无视种田系统的争霸功能吧……

推广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种棉花都欠奉,高长松从未在古格镇周围看见过!

但是,学习一下穿越者前辈们的经验,搞点毛衣还是有可能的。

高长松还是看过不少穿越小说的,只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铁制糖织毛衣,可能是这三项赚头比较大吧,哪怕是当时有技术,这还不是能进行技术革命吗?

毛衣这玩意,看似走进千家万户,实际上它进入中国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否则在明清时期就用该有布袍配高领毛衣这种时髦的搭配了。

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并且推广开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

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在唐代时,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

当然了,高长松想着织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织毛衣的先天优势。

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

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

在传统历史中,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

有农耕做后勤保障,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

西游记中,高老庄人明显过着农耕生活,这也从侧面展现出,吴承恩老先生笔下的乌斯藏不是单纯的游牧民族,实际上,根据高长松对本国的理解,这毫无疑问是个农耕与游牧兼具的国度,别的不说,围绕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类乌齐、左贡、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们这的常见畜牧有牦牛、名马与羊、彘、驴等等,考虑到唐代人比较喜欢吃羊,羊又成为了当地的大种牲畜。

马就不用说了,那是国家机动力的根本,算战略物资。

乌斯藏的羊为了应对高原恶劣的气候,自发性养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况下,这些毛皮会被整张剃下来加工成羊裘卖给平民,如果嫌弃羊毛太脏,不愿意鞣制,那就会成为肥料。

高长松算了一下买纯天然羊毛的价钱,倒吸一口冷气,嚯,这简直是无本的买卖!

考虑到从无到有的过程,高长松决定从最简单的搓毛线开始,这一部分实践无法交给其他人来做,只能靠他自己摸索。

*

高长松听闻胡屠户来了,亲自出去见他。

胡屠户是镇上的屠夫,在封建社会屠户是贱业,可比起寻常老板姓,他们的钱包还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数职,宰羊又杀猪,以前胡屠户都从农户家买黑猪,肉说紧实也紧实,就是一身骚味,他都不大愿意吃。

不知从何日起,长安来的郎君都要专门去高老庄吃东坡肉了,他一开始只将其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听一嘴便罢了,可当他真看见高老庄产的猪——个头那么大、肉那么肥、还没有臊味,胡屠户甚至想,这别不是寻常猪,是猪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