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4/4页)

这可就稀奇了,天庭对妖怪还是有些歧视的,除了天生天养的之外,很多都是由人飞升而成的人仙,天上的妖怪是多,但大多是坐骑,没看到他们闲来无事就喜欢往地上钻,做国王的有,吃人的也有吗?这跟真的神仙差十万八千里呢。

别的不说,神仙还是不能吃人的。

随后各人又做了点自我介绍,说平日里干什么营生,比较让人意外的是齐书均,他自言本是做点小买卖的,当然咯,看他的气质一点都不像,他本人很有儒商风范。现在齐书均已经退居二线,将那些买卖全部交给了子孙,自己专心于蹴鞠事业。

高长松还是狭隘了,他第一反应,您这年龄应该也不能踢职业足球了吧?

这年头也是有人以蹴鞠为生的,但大多是没有正经营生的泼皮无赖。在高长松的印象里,靠蹴鞠发家的只有一人,那就是《水浒传》里的高俅、高太尉。

显然,他在《水浒传》里是个大反派,发家就是因为“踢得好脚气球”,很会陪公子哥风花雪月、斗马玩鸡,好的他不沾,坏的干遍了,又兼之会阿谀奉承,在黑暗的官场中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好在齐书均立刻解释了,他说爱蹴鞠,并不是想要自己练,他都这般年纪了,比起练蹴鞠,更乐意发掘擅长蹴鞠的年轻人。按照他的说法,他欲将天下喜蹴鞠、善蹴鞠者集结在一块,组一个社,时常能在一块练练,那他就很满足了。

这话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高长松立马想到了后世的俱乐部,那足球俱乐部是大大挣钱啊!

你看大安国泰民安,市民阶层富裕,这些娱乐活动又发展得厉害,活似下一个北宋,再加上这里跟大唐不同,他这个乌斯藏的外国人也能随意进出,简直是商业的乐土。

高长松想来想去,只觉得自己这飞梭是必须买了,到时候往返二地做生意,岂不美哉?此外也能带家里三妹妹来见识见识,她们肯定喜欢大安的国民环境。

他又想到了魃宥正在筹办得瓦子,那估计占地面积不会特别小,咱不说筑球,单纯那台子,也够搞个白打比赛了吧,到时候哪怕卖卖门票,都能挣得盆满钵满的。

一时间,高长松的挣钱之魂熊熊燃烧起来。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叽叽喳喳的声响,那是真的叽叽喳喳,不是形容词,高长松他们坐在二楼雅间,说是雅间,其实只有屏风遮挡,他歪头看去,很难不被那些声音吸引。

高长松一看那光景,眼睛都要瞪大了,只见无数只喜鹊鱼贯而入,小二也是牛了,眼力特别好,点一只进一只,大厅内回荡着他颇具穿透力的招呼声。

“二百五十名客人,上坐~”

坐在高长松对面的老牛相士,脸一下子拉得好长。

高长松:!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