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陪我喝酒,陪我杀人!(第2/3页)

要知道这等级别的强者,平日里是根本没空搭理后辈的,更遑论耐心指点了。

“就在洛水山吗?”

林云抬头看去,视线穿过洛水居中一幢幢院落,遥望那隐藏在云雾中的洛水山。

“就在洛水山。”

“所谓贵客,就是这三大派的人?”

林云想起来,洛水山的主人,正在亲自招待贵客。

“也许吧。”

珞瑜却是神秘一笑,耍了个滑头,涉及那位神秘大人的事,他是不可能告诉外人太多讯息的。

“走了。”

“三杯都没喝,走的这么急?”

珞瑜没有回头,淡淡的笑道:“明日之后你若不死,再喝不迟,你若死了,这第三杯酒我会在你坟头补上。”

这话的意思,是说会帮自己收尸吗?

“多谢了。”

林云瞥了一眼对方,淡淡的道。

待对方离去后,林云取下身后的剑匣,右手托着而后轻轻一送。剑匣空翻一圈,稳稳竖立在对面,像是一尊墓碑。

“可愿陪我喝酒?”

林云淡淡一笑,举起酒杯,对着剑匣一饮而尽。

一杯接着一杯,林云喝个不停。他杀人之前,没有喝酒的习惯,更不需要喝酒壮胆。

他只是想找人喝酒,若无人作伴,葬花亦可。

等到夜幕降临,酒水饮尽,林云举杯枯坐,闭目养神。

翌日,朝阳破晓。

当第一缕光辉散落之时,林云紧闭的双目,骤然张开。

嘭!

他举起的酒杯,重重落下,一声颤鸣,剑匣突兀的弹开。数不清的血蔷薇花瓣,沐浴着冰冷的寒意,在晨晖笼罩下飘散而出。

林云伸手,穿过重重花瓣,抓住了葬花。

锵!

拔剑出鞘,剑风激荡之下,漫天花瓣四溢乱飞。流光四溢的剑身,在晨晖之下有着梦幻般的美感,锐利的剑锋,透着无凛冽尽的寒芒。

“好剑。”

林云轻声自语,葬花似乎知晓此意,兴奋的颤鸣起来,淡淡的道:“可愿陪我杀人?”

轰!

话音落下,剑身顿时荡起璀璨的光芒,一瞬间,它的光芒让落在亭台的晨晖都黯淡了下来。

“那就走吧。”

林云大步离去,一人一剑,直入洛水山!

在洛水山的山腰,有一片浩瀚无比的空地,如今三大霸主齐聚与此。铸就了三座宏伟的擂台,每一座都显得极为特殊,布置的完全不一样。

天妖阁的擂台,守着一尊三丈高的石雕,那石雕半人半妖,高达三张,看上去格外狰狞。

明明是死物,可却有恐怖的煞气萦绕,一双石眼,更是让人不敢直视。

北雪山庄的擂台,则插着一柄柄长剑,每一柄都萦绕着犀利的锋芒。微风拂过,一柄柄长剑铮鸣不休,剑音缭绕,震耳欲聋,让人不寒而栗。

紫月洞天的擂台最为诡异,四周什么都没有布置,唯有一轮紫月高挂。

此地周围,浩浩荡荡,不知道聚集了多少武者,黑压压一眼望不到编辑。

天妖阁、北雪山庄以及紫月洞天,都有强者前来坐镇,各自对此次收徒都极为看重。

毕竟,龙云榜争的就是龙运,争的就是南华古域的气运。

气运昌,则宗门盛,气运衰,则宗门败,从古至今,未有例外。九大霸主,全都希望龙云榜上自家弟子越多越好,最好全都占据,独霸南域。

各家都派了强者坐镇,紫月洞天更是了得,派出倾若幽坐镇。

她一袭紫衫长裙,绝色倾城,无边美貌,风华绝代。远远看去,便惊为天人,让人自愧不如,轻易间便被其容颜所折服。

“想必大家早已知晓,三大势力周游雷州七大主城,设擂招人。今日到天陵城也是最后一站,规矩照旧,此番招人,不论出身,不论天赋,只要未满二十五岁皆可参加。三座擂台,看上哪家就选哪家,能站在擂台上的人,自会有人对你做出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