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元宵不叫汤圆(第3/4页)

饭后两个弟弟说要去看书写寒假作业,温润同意了:“记得看半个时辰的书卷,就要远眺一段时间,不能累着眼睛。”

“知道了,哥夫。”两个少年又行了一礼,这才退出去。

充分体现了教养良好这四个字,那彬彬有礼的小样子,羡慕死了金大洲这样的人,他也有儿子啊,可那小子跟个猴儿似的,两天不上房揭瓦,三天早早地出门惹事儿。

“几位,请。”温润端着茶杯,可他不喝茶。

这个就是“端茶送客”的意思啦!他跟辛明县令学的有模有样。

门口站着充当小厮的人是程老五,这人别的不说,嗓门儿最大。

一看东家端起茶碗,不喝却一直端着,他就在门口吆喝了一嗓子:“送客!”

“噗!”

“噗!”

“噗!”

嗯,三个人都喷了。

金大洲跟那个什长小将,是是真的喷了,他们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平时也没什么人跟他们讲究这个啊!

元刀捕头喷了,是他突然意识到,他好像是听说过这样的场景。

只是一直没发生在自己身上过,就没有那个自觉。

温润皱眉:“怎么着?还想在我家里,吃晚饭?还是要过夜?还是要强行搜查?”

说着话的时候,温润使劲儿将手里的茶碗摔在了地上:“你们都要干什么?欺负人也不是这么欺负的,我一定要去府衙,亲自敲鸣冤鼓!”

鸣冤鼓乃衙门中的设施,又叫喊冤鼓。

所谓击鼓鸣冤就是指敲打这个鸣冤鼓。

其实这是包青天留下来的规矩。

据说包公上任开封府后整吏治:

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

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开封府门前竖起登堂鼓,后世的“击鼓鸣冤”就是从这里得来的。

后来各级地方衙门口,都设置有一喊冤鼓,供老百姓鸣冤报官之用。

到了现在,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击鼓之事,必断!

也就是说,一旦有人敲了鸣冤鼓,不管当官的在干什么,哪怕是在洞房呢,也得提起裤子,系上裤腰带,出来升堂问案。

而一旦击了鸣冤鼓,这案子就不可能私了,且有些案子大的,是要上报刑部,大理寺与督察院的,如果地方官处理不了,就得直奔京城,三司会审。

就是这三个地方一起审案子,非大案要案,是不会闹得这么大滴。

温润这么说,就是要将事情闹大,闹开的意思:“我一个堂堂的举人,竟然被人无缘无故的欺上门来两次,要你们任何调令,文书都不出示,真当我老王家这宅子,是城门洞子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告诉你们,我家王珺是回了大营,不过他很快就会回来,带着他麾下那些兵丁,找知府大人,守城将军,问个清楚明白。”

这个时候,有个兵丁在外面,鬼鬼祟祟的朝那什长小将摇了摇头。

那小将顿时就站了起来,对温润躬身道:“是我们一群粗人,不懂这些规矩,打扰温雅士了,我们这就告辞,告辞!”

说着倒退出门口,转身落荒而逃。

金大洲跟元刀还记得自己的家眷,不过这会儿,家眷们都上了马车,也准备要走了,俩人也是十分的羞恼,那家伙跑路了,怎么不等等他们俩啊?

他们俩倒是骑马来的,可家眷的马车也不能跑太快,会颠散架子哒!

一伙人走的干脆,温润站在自家门口运气:“什么东西!”

这个时候,陈强家的过来:“那几个女子,在屋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什么,倒是小姐,很是大方的请她们吃了点东西,就送了一人一个络子,打发人走了。”

“嗯。”温润舒了口气:“走了就行了,感觉空气都新鲜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