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衙役

只见张大爷身后跟着好几个人,可这几个人,均穿着衙役的衣服,这是正儿八经的在班衙役。

衙役,衙门里的差役,亦指在衙门中当差的人。

这个时代的地方州县等衙门内供驱使奔走之差役隶卒人等,统称衙役。

具体又有内班与外班之分:内班是在衙内服役,如门子、侍役之类;外班又有壮班、皂班、快班等“三班”以及粮差、仵作之类。

都是招募自民间市井,属于职役性质之义务职。有的父子相承、世代执役;有的临时调集,事毕仍复为民。

其身份地位也有所区别。

按照现在的规制,凡衙门应役之人,除库丁、斗级、民壮仍列于齐民,其皂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因为他们的工作内容都有些低贱,故而皆为贱役。

尤其外班中之皂班、快班及粮差等衙役,大都来自市井,世代相承执役,类多无赖之徒,往往倚仗官衙之势,巴结上官,并与劣幕、恶吏等联为一气,敲诈勒索,侵害平民,为恶乡里,被时人称作“衙蠹”,实为地方吏治一大弊害。

但是呢,有些地方氏族做大,上官又不得不依靠这些泼皮无赖,狠人恶徒来震慑那些氏族,以期能管理好这一片治下之地。

不过这些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

吏员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

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

以本县衙门为例,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

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

衙役也有定额编制,并非是没有限制。

而本县衙役定额为:门子二人,皂隶十六人,马夫二人,禁卒八人,轿夫与伞扇夫四人,灯夫二人,库卒四人,仓夫四人,民壮二十人。

但实际上的衙役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编制。

一般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

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

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政府”,没这么多人管不过来,尤其是大县城那种,通都大邑不止是人口多,来往的人员更多,人手不够如何管理。

别看衙役比较凶,可他们的身份却上不去,主要是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

这些贱民同倡优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会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衙役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限制三代),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

各种衙役在班的话,可以得到三至十二两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

所以,一干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往往去当衙役,主要是为了糊口。

况且衙役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

多数衙役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

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例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

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这在古代是规矩。

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

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规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