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12页)

这是他的妻子无论如何不可能明白的。

不,他倒不是觉得男人的事情用不着跟女人解释——除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他不觉得男人和女人之间真有什么天壤之别。天下之大,不过只有皇上一个男人。满朝文武匍匐在天子脚下,还不是个个都像怨妇。都说为着江山社稷,不能说全是假的——施尽浑身解数以博得皇帝的信赖倚重,战战兢兢地证明自己的忠肝义胆,皇帝偏听了佞臣便声泪俱下乃至以死明志——史书里早已写尽了所有这些阵仗,仿佛真在竭尽全力跟天子一道演一出《长生殿》,只要唱好了天子身边的那个旦角,江山社稷从此就安稳了,就成了一只千年老鳖,为他驮着坟前那块碑。反正那块碑上,镌刻的都是煞有介事的文字,他们在朝堂上被当众褪下裤子廷杖得血肉模糊的事情,是不会写出来的。能在天子面前做成男人的臣子,千百年也许有那么寥寥二三人,但是谢舜珲不可能。这些话,岂止是不能告诉他的发妻,谁也不能告诉,只能烂在肚子里,天知地知。也只有天地,不在乎江山究竟是谁的。天地有大美,想不起来追究这么无足轻重的事情。

他家的大门终于浮在了石子路的另一头,替他驮着书的小厮语气还有点不舍:“谢先生一定要常来咱们府里串门呀,谢先生这一走,还真觉得府里没什么意思呢。”这帮油腔滑调的孩子,倒是会讨人喜欢,他自然是痛快地打赏了他,让他回去的路上自己买酒吃。

回到自己家,他一向睡在二楼的书房。书房就是有个好处,进来添茶倒水的丫鬟会告诉妻子,说他在看书——他身旁的每一个丫鬟都是妻的耳目。他想象得到,她听了之后会撇撇嘴,道:“不过是看那些没用的闲书罢了,又不钻研什么正经学问。”不过一个不识字的女人,对“书”这样东西总是存着点本能的敬畏。至少知道他看书的时候,她不哭。

在家里的日子,常常能收到蕙娘的信。蕙娘总是需要一个唐府之外的人跟她闲话点家常,更何况,他们如今已成同盟。蕙娘的字不算好,不过讲起事情来倒是语句活泼,事无巨细都津津有味:云巧在六月末诞下了一个哥儿,乳名当归,上苍保佑唐家终于又有了儿子,只是这苦命的遗腹子此生没机会看见父亲;川少爷的新妇脾气委实古怪,跟府里上下都相处得不好,并且眼里没人,对夫人的态度也一向冷淡,也不知道娘家的父母究竟是怎么教的;上一次他给老夫人泡的那种药酒的确管用,老夫人最近安静了许多,若以后再得着什么好用的偏方千万记得写给她;他临走前提起过汤先生写的《紫钗记》,终于想起来她的确曾经看过,只是另有一出戏的名字叫《紫箫记》,她混淆了二者所以一时没能想起来,汤先生以后若是再写了什么,要告诉她;夫人的身体最近不大好,让人担心,连翘那丫头伺候得倒是周到把她调来夫人房里是对的……好几封长长的信,提及令秧的,却只有这短短的一句“欠安”。

他明白,蕙娘也不知道,提起令秧的时候,该说些什么好。

头一次看见她,他便觉得,这位夫人是从王江宁的七绝里走下来的。“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她就是那样的少妇,脸上还有的天真烂漫像蝴蝶那样绚烂地扑闪过去,即使她马上就要成为一个寡妇,即使她眼睛里全是哀伤和惶恐——她本人还是那抹陌头杨柳色,挡都挡不住的亮光。那一瞬间他心里其实在想:唐简虽说官场失意,可在“女人”这回事上,倒是占尽了风光呢。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娶到一个“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女人更令人艳羡的?

掌灯的时候,他刚刚看完蕙娘最近的一封信,这封很短,也许是写了一会儿便被管家娘子打断了,之后也没心思接着写,便草草收尾拖人带了出去。只说新添的小哥儿当归真是乖巧煞了人,夜里都不怎么啼哭,好像知道带他的人不易,从出生就懂得给别人行方便。最令人担心的依然是夫人,大夫总是怕她会滑胎吩咐尽量卧床,她便像个绢人儿那样整日躺在被子里就像是没有声息,话也几乎不说,大夫又说是忧思郁结住了气血,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